摘要:近年來的中國刑法學研究已經明顯具備教義學的基本特征。這主要體現在對刑法學派論爭的重視,在批評四要件說過程中提倡階層的犯罪論體系,具有規范判斷色彩的客觀歸責論逐步得到認可,以及使用包容性很強的法益概念等方面。與此同時,必須正視我國刑法教義學的不足,包括體系性特征還有所欠缺,某些學術觀點絕對化,以及對實踐難題的解決關注與回應不夠等。未來的中國刑法教義學必須放眼世界,開展有價值的比較研究,同時對國外教義學知識進行必要的過濾,僅引入那些與當下中國社會發展趨勢、立法表述相兼容的教義學知識,盡可能擺脫對德、日理論體系的過度依賴;重視犯罪認定的教義學方法,保持犯罪論與刑罰論之間的協調;將法官的問題思考和學者的體系思考結合起來,提煉疑難刑事案件的裁判規則,形成有助于解決中國問題、融入更多“中國元素”的教義學原理,并在此基礎上逐步建構具有中國特色、更加本土化的刑法學,而不是一味地用中國實際案件去印證德、日刑法理論的妥當與否,從而實現中國刑法教義學的自主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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