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批評教育學生原本是教師的責任和法律賦予教師的權利,對違紀學生進行必要的懲戒處罰也是重要的教育手段。但由于現行法律法規中教育懲戒處罰相關規定的缺失,批評教育、教育懲戒容易被混淆于體罰、變相體罰,在這樣的情況下,教師在行使教育權、處理因學生不當行為而導致的突發事件時,教育懲戒處罰的尺度不易把握,不僅無法保障學生的權利,也使教師常常無法正常行使自己的教育權,甚至有被控違法的風險?;诮處熥晕冶O控能力理論,結合教師班級管理實踐,本研究提出懲戒教育'五段'管理模式,將有助于教師有效區分、合理界定體罰與懲戒,從而使懲戒與育人并重,為教師正確行使教育權提供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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