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傳唱于江淮南北交融地帶的《巢湖搖兒歌》,起調畢曲于宮音,但在筆者所做的為這個旋律分別用宮、羽、商、徵長音配置背景的四次錄音的問卷調查中,22位參與實驗的專業人士對宮長音與曲調的洽適度、語義表現張力和審美趣味性的綜合評價不高,為0。應用"兩儀五度相生自然十二律"理論對此歌音高深層結構分析的結果揭示,其旋律是以La-Re-So為四七度骨架的對稱結構,軸心為商,羽音為屬,徴音為下屬,宮音乃重下屬。這首歌是典型的"商調系中的羽調式",簡稱"商—羽調式",是商調系向宮調系派生發展的一個中間類型。商—羽調式和宮—羽調式雖然在音階的表面有相似性,但調系的中心音不同,調性的骨架音也不盡相同。本文研究再一次證實,僅從旋律進行調式分析所做出的理論解釋不一定能夠引領我們對東方音體系的調性產生正確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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