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各區縣(自治縣)民政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萬盛經開區民政局:為更好地在登記管理工作中推進社會組織黨的建設,促進我市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試行)》和民政部《關于社會組織成立登記時同步開展黨建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工作中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黨的政治建設的意見〉有關要求的通知》及市委《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在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過程中推進黨建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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