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董仲舒的"天"的含義主要是神靈之天、道德之天和自然之天。神靈之天是董仲舒"天論"的思想形式,自然之天是董仲舒"天論"的哲學基礎,道德之天是董仲舒"天論"的倫理核心,形成了一種有機結構。"天人感應"與"天人合一"都是建立在當時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發展的基礎上,都以重建道德理想和倫理秩序為出發點和歸宿。前者是一種宗教性的思想,是一種粗淺的神學形式,并不是其思想的本質;后者則是一種哲學性的命題,以"人副天數""天人相副"為基本理論,認為人與天一類,可以合而為一。"天人感應"與"天人合一"各有源頭,各有流變,互有交錯,互為消長。"天人感應"具有宗教神秘特征,是其天人關系的神學形式;"天人合一"具有人文理性特征,是其天人關系理論的本質內核。從邏輯結構上說二者是一種體與用、主與從的關系。從宗教與哲學角度看董仲舒天人關系的本質特征是人文理性,強調天、地、人三才并立,以人為主體,"天人相與之際"的宗教與哲學形而上學立足"前世已行之事"的歷史經驗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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