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進一步加強中國磚瓦工業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對分支機構的領導和管理工作,根據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政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加強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財務管理的通知》和民政部、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對《中國磚瓦工業協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中國磚瓦工業協會分支機構評價細則》、《中國磚瓦工業協會分支機構資金進出及費用審批權限和流程的規定》三個分支機構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修訂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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