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國律師隊伍正不斷壯大,在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的背景下,律師行業中的相關制度也應當完善。目前我國的律師工作底稿規則主要在證券法律服務中為法定要式,在訴訟服務以及其他非訴服務中并非強制性要求,適用范圍十分狹窄,未在法律服務領域中發揮其應有的價值。近年來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強,對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服務機構的行政處罰屢屢曝出,不斷凸顯出律師工作底稿規則在運用中的不規范性。律師工作底稿作為律師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形成、搜集、制作的相關材料,能夠反映律師工作內容和服務方式,是律師勤勉盡責的可視化體現,不僅有助于促進律師服務的專業化、規范律師執業行為,同時也有助于防范律師執業風險。在現有審計行業工作底稿經驗及證券律師工作底稿經驗的基礎上,在律師行業中全面推行律師工作底稿規則是具有可行性的。在完善我國律師工作底稿規則的過程中,可以參考審計行業工作底稿經驗,擴大律師工作底稿規則的應用范圍。目前訴訟律師工作底稿規則并未建立,設計訴訟律師工作底稿的規范文本、制作流程和配套制度,對于司法改革也是具有深遠意義的。隨著互聯網科技的興起和發展,也帶來了法律大數據時代的格局變化,利用新興科技推動律師行業發展,深入研究互聯網數據模式,推動律師工作底稿規則的電子化發展,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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