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國家級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的重點治理區域進行劃定是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是落實精準治理、協調不同層級重點治理區域范圍劃定的關鍵。以河北省平山縣為例,在縣域尺度,分別以鄉級行政區和小流域為單元,劃定國家級水土流失重點防治區中的重點治理區域范圍。結果表明:以鄉級行政區為單元劃分的重點治理區域面積是1358.81km2,以小流域為單元劃分的重點治理區域面積是1273.61km2,結果均大于基準參照值。將鄉級行政區和小流域的劃分結果疊加分析,綜合考慮定量指標與定性因素,在滿足相對集中連片、空間不相互重疊、便于動態監管等原則下,進行局部區域取舍,劃定的平山縣重點治理區域面積為1126.44km2,接近基準參照值1106.80km2,且分布合理。因此,劃定縣域尺度重點治理區域,首先,設置科學的定量和定性劃分指標體系;其次,設置合理的劃分單元尺度;第三,優先劃定國家級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中重點治理區域范圍,再指導省級及以下各級水土流失重點治理區域劃定;第四,劃定結果應根據水土流失動態監測定期調整,實施動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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