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及《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第45號)有關規定,為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隊伍建設,保護和傳承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按照《文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申報工作的通知》(辦非遺函[2015]537號)的要求,經各地申報、專家組初評、社會公示、評審委員會審議等程序,文化和旅游部確定了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1082人),其中髹飾工藝代表5名,名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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