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傳統社會結構被分化重組,產生出新的社會階層。新社會階層在價值觀念、就業方式、社會經濟地位、政治態度等多方面表現出自身的特征。社會新階層的興起推動了我國從“身份社會”向“契約社會”的轉變,有利于我國形成“中間大,兩頭小”的橄欖型社會結構,促進我國完成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推動了人的思想文化解放,為民主政治建設創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圍,有利于我國民主政治建設。但是,新社會階層在發揮其正向社會功能的同時,其負面功能不可避免地顯現出來,政府應積極提供相應的制度安排,引領新的社會階層發揮積極社會功能的一面,消弭其消極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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