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勞資糾紛一直是引發群體性事件的重要誘因。我國勞資群體性事件從發展進程來看,經歷了基于道義經濟的國企工人群體性事件、基于權利爭議的群體性事件和基于利益訴求的工人群體性事件三個階段。當前勞資群體性事件體現了幾個方面特征:從“權利”到“利益”的復合多元,從“散沙”到“組織”的集體利益訴求,從“激進”訴求到“理性”的司法動員。對化解勞資群體性事件,國家應強化源頭治理。同時,還要實行動態監管,建立健全預警系統。建立相應的應急處置機制,及時高效化解沖突,以便維持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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