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前我國改革進入“深水區”,隨著社會流動和開放程度日益提高以及人們利益訴求的多元化,社會矛盾沖突更加復雜,給基層治理帶來許多挑戰。日本在上世紀60-70年代即在經濟社會高速發展倒逼下開始探索基層治理模式轉型,其依托“社區營造”活動積累的參與式治理實踐經驗,給我國正在探索的社區參與式治理帶來一些啟示:政府對社會分權是社區治理體制創新的關鍵,多元主體是構建社區參與式治理的中堅力量,法律法規的完善為社區參與式治理提供制度支持,自治精神和開放思維是實現社區參與式治理的人文基礎。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