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世紀以來,從中華民族的文化自信到文化自覺,從文化自覺到學術自覺,已經成為整個中國文化界和學術界朝野上下都在關注和議論的一件大事,中國音樂學界也不例外。涉及“中華樂派”的文化自覺與學術自覺兩個概念范疇,彼此既有聯系,又有區別。既潛在地包含了“對象-主體”(含音樂事象與創作、表演、聽眾、研究者)的關系和前提,同時還涉及了文化體系建設(建構)主體和理論話語體系建構主體的“主體間性”以及彼此間具有的多重“對象語言一元語言”的互文性關系。而在文化體系建設(建構)與理論話語體系建構二者之間的關系上,前者事關文化對象、學術主旨和終極目標,后者事關學術思維、方法論范式和文本書寫。從文章書寫的類型看,前者主要涉及廣義或狹義的音樂志(或音樂民族志)和音樂史層面;后者除了要關注前者所使用的方法論范式之外,還要涉及學科學、學術史等方面。因此,在已經從前者意義上提出有關“中國樂派”的宏闊、遠大、精深的學術目標的同時,還應該從后者角度出發,對實施過程的長期性、艱巨性和曲折性有充分的認識和預期。在具體的實施策略上,既應該帶有思維、觀念和學術理念上的戰略遠景規劃,又必須以實事求是的態度,精密、細致地設置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戰術布局、文本書寫及其他分析手段。就此而言,當我們去集中地討論主要涉及思維、方法、范式和文本書寫的中國音樂理論話語體系時,有必要分別從縱向層次關系、橫向平面關系和立體交叉關系等不同視角去關注中國民族音樂理論話語體系的建構問題。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