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以一批尚未被人引用的清代里古州地區民間契約文書為中心,就少數民族的土地交易狀況進行分析,雍正開辟苗疆之后,地方官府的態度、儒學教育普及等因素,使得距離衙署越近的村寨契約文書普及率越高,大量白契在當地流行,顯示當地少數民族在與漢人移民接觸的過程中,引進漢人移民的地權觀念、租佃習俗。不過當地少數民族在進行土地交易中仍然保留了傳統習俗,即寨頭、寨老、甲長、族長之類等地方領袖在土地交易中持續性扮演著重要角色;遵循著當地“刻木為憑”“栽巖定界”等慣例;以“手”“把”等表示產量的詞匯而非丈量面積來標注地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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