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兒童虐待處遇機制指針對受虐兒童的一套系統的處理流程,包括發現受虐兒童的通報機制、受理個案的接案機制、調查和評估機制、處遇計劃制定及執行的機制、結案與追蹤輔導的機制。深圳虐童案反映出我國當前還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兒童虐待處遇機制。發展兒童虐待處遇機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我國要構建兒童虐待處遇機制應明確兒童權利本位的觀念、完善防治兒童虐待的立法體系、確立主責部門和專職工作者,并具體完善處遇機制中的通報機制、接案機制、調查和評估機制、處遇計劃制定及執行的機制、結案與追蹤輔導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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