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二戰后,法國確立了通過集體談判解決勞資糾紛的基本原則。由于勞資之間缺乏合作的傳統,政府在勞動關系領域一直扮演著重要干預者的角色。加之法國國有企業規模龐大,政府是最大的雇主,進一步加大了政府在勞動關系中的作用。20世紀80年代以來,面對日益廣泛的全球化,政府對經濟、進而對勞動領域的管制能力正日漸減弱。與之相對應的是對勞資雙方代表權制度進行改革,并通過勞動立法或國家和行業級的集體協議,賦予企業層級勞資雙方更多的自主權,促使分散化的集體談判體系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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