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人大協商是協商民主機制與國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結合,是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重要渠道。人大協商的實踐探索由來已久,從制度文本和實施情況來看,較為成熟的是人大立法中的協商實踐,主要表現為立法聽證、立法協商(狹義)以及立法辯論三種形式,這些探索促使人大協商逐步向自覺協商、全面協商、多樣性協商和實質性協商過渡。但是人大協商也面臨著觀念、制度和實踐等方面的諸多挑戰,需要在加強人大協商理論研究的基礎上,明確其總體思路和原則;更需要加強人大協商的制度建設,完善其機制運行,從而增強人大協商的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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