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義是衡量市民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基石,同時也是揚棄市民社會的中堅力量。按照傳統共同體——市民社會——自由人聯合體這一發展脈絡,馬克思在不同意義上厘清了“市民社會”的概念。近代意義上的市民社會與市場經濟的發展相伴而生,是一定社會歷史階段生產力發展、階級利益分化的產物,也是馬克思分析正義問題的出發點。在市民社會中,勞動、分工和交往既是市民社會正義性的表征,即承認個體權利和等價交換原則,促進現代社會關系的生成,同時也蘊含著非正義的內在邏輯。由于市民社會自身的發展與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之間存在矛盾,市民社會終究是以私有產權為理論支點,最終將導致勞動的異化、交往的異化和人的片面發展。因而,要實現真正的社會正義,就必須揚棄生產方式的私有性質,克服市民社會矛盾,以公有制為基礎漸漸實現“自由人聯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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