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我國創業機構的投資和退出事件作為研究樣本,從是否成功退出、退出方式、退出速度三個維度考察政府支持對創業投資機構退出環節的影響。研究發現,相比較政府控股的創業投資機構,非政府控股的創業投資機構成功退出的概率會更高。政府控股的創業投資機構中引入民營股東能夠提高創業投資機構成功退出的概率。在成功退出的方式方面,政府控股的創業投資機構相比較非政府控股的創業投資機構更有可能通過并購重組的方式退出,而國有和民營資本混合入股支持的創業投資機構更有可能通過IPO的方式進行。在退出速度方面,政府控股的創業投資機構降低了退出的概率,放慢了退出的速度。研究結論表明,政府支持的創業投資機構中適當地引入民營資本,實行混合所有制的股權結構能夠增加創業投資機構的創業活力。本文的結果表明創業投資機構的混合所有制形式有利于自身的成功退出,這為我國創業投資行業的股權改革發展提供了理論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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