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問題意識是人類認識實踐世界的必然路徑。合法的問題意識是真問題導向的、完整的、實用主義的、獨立自主的思維范式,在其框架下,一切知識作為素材,具有平等的地位。法學領域中問題意識范式的轉化,引發了一系列法學研究方法革新的連鎖反應。論題學的復興在法學方法中帶來了法學問題意識的回歸;商談理論為以不確定性為特征的作為特殊問題的法律難題提供了合法性與正當性的依據;領域法學在中國法學界異軍突起,體現出問題意識視閾下,中國法學方法的本土化創新。問題意識下法學研究方法的革新彌合了事實與規范間的張力,提高了法律規范指導實踐的功用,但并不意味著與傳統法學方法的決裂。新的方法主要擔當傳統法學方法的輔助角色而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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