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諫官制度是宋代中央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受到“祖宗之法”的深刻影響。首先,建制上,宋代諫官權力上升,與御史臺官員職權相融;其次,選任方面,宋代諫官建員少且選任嚴苛;再者,職權設定上,宋代雖允許風聞言事,但規定諫官不能將上書言事機密對外透露;最后,對諫官實行嚴密管控,命內臣對其進行監督。“祖宗之法”在成為皇帝監督諫官重要工具的同時,又是諫官的勸諫托辭與“護身符”。宋代少有皇帝殺諫官或諫官僭越之事,這些獨特的現象皆與“祖宗之法”的影響有密切關系。在“祖宗之法”影響下,宋代諫官制度君主親擢、風聞言事及重陟輕黜等特點標志著宋代文官制度的日漸成熟,對后世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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