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子貴母死"是鮮卑拓跋部一項獨特而殘忍的制度,出現於個體家庭産生之初甥舅繼承制逐漸向父子繼承制轉變的時期,實質是舅權與父權的衝突,目的是保證父系皇權的傳遞不受母黨、妻黨的干預。漢族將舅權與父權衝突成功改造爲"先外族而後本宗"的新婚姻禮法,實現了宗族和妻黨、母黨合作。鮮卑拓跋部在孝文帝實施漢化政策之後,也隨之變舅權與父權的衝突爲合作,逐漸廢棄"子貴母死"之法。細緻分析兩者的婚姻禮法機制,不難發現北朝婚姻禮法之倚重母黨、妻黨和鮮卑貴族之抑制母黨、妻黨,表相雖異,實質相同。兩者親屬制度之源相同,鮮卑進入中原則將漢族婚姻禮法中某些原始因素喚醒了。漢族原本保留著局部交換婚姻關係之下的一系列傳統禮法得以加強化,更加重外家輕本宗,而鮮卑族也放棄了"子貴母死"之法,逐漸實現了舅權和父權的合作。漢族和鮮卑婚姻禮俗的交互影響正可當作經歷過相同家庭制度發展史的不同民族融合的最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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