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全國統一的碳排放交易平臺于2017年12月19日正式建立,統一的碳交易市場是以市場化方式解決企業減排成本補償問題的關鍵,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一項重大創新實踐。然而我國的碳市場發展還處于起步階段,市場發展還存在產品定價尚在探索、市場價格發現功能缺失、控排企業缺乏參與積極性等制約因素。本文運用向量自回歸(VAR)的向量誤差修正(VEC)模型分析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中證工業指數、滬深300指數、歐洲碳指數、空氣質量指數以及大氣污染防治設備產量對天津市碳排放權交易價格的影響。結果表明空氣質量指數、歐洲碳指數、中證工業指數和大氣污染防治設備產量對碳排放權交易價格有正向影響,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指數和滬深300指數對碳排放權交易價格有負向影響,且滬深300指數對碳價的影響程度最大,其次是中證工業指數,大氣污染防治設備產量的影響最小,最后針對實證結果提出相應的建議。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