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用戶“打賞”方興未艾,許多手機應用程序都已開通“打賞”功能。用戶“打賞”產生的現金流量十分龐大,如何對此進行會計處理對財務報表信息質量與繳納稅款合法合規經營有著重大的影響。社交媒體平臺上的文章、專欄、推薦并不是互聯網社交媒體平臺自身的產品,文章、專欄、推薦的作者是平臺的用戶但是與平臺沒有勞務雇傭關系。用戶“打賞”的收入屬于作者的個人收入,社交媒體平臺僅確認手續費和平臺費部分。作者收到的“打賞”收入應作為稿酬繳納所得稅,社交媒體平臺應履行代扣代繳的義務。同時,應通過完善現行個人所得稅制、健全相關稅收征管機制、統一提現進賬平臺等方法加強對用戶的稅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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