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征收環境稅,內在化環境成本,會倒逼企業綠色創新以實現涵蓋經濟效益、環境效益和社會效益在內的綜合效益嗎?基于波特假說的理論基礎,以2007—2015年中國滬深A股工業上市公司為研究對象,實證檢驗了環境稅對企業綠色創新的影響。研究發現:環境稅顯著地促進企業綠色創新,并呈現滯后性特征,即當期環境稅顯著地提高企業下期和下下期的綠色創新水平。拓展性檢驗與分析后發現,環境稅對企業綠色創新的促進作用主要體現在國有企業、大規模企業、低融資約束企業中。研究結論在理論上豐富了環境稅經濟后果研究和企業綠色創新影響因素研究的文獻,在實踐上為完善中國環境稅制和提高企業綠色創新提供了重要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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