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推進政黨協商是發揮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重要作用的內在要求,也是堅持和發展新時期新型政黨制度的必然要求。本文基于徐匯區派特約(邀)監督員(簡稱派監督員)工作開展的情況、發揮的實際作用以及實踐啟示,探究派民主監督與協商民主的內在聯系角度,發現派監督員工作是推動政府職能轉變的有效途徑,派監督員監督的過程就是參與協商民主的過程,強化派監督員工作是實踐協商民主的內在要求,是派參與協商民主實踐的有效途徑。本文對照協商民主的基本要素,提出當前派監督員實踐協商民主面臨監督主體不平等、監督渠道不暢通、監督內容需強化、監督程序要規范等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具體對策。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