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基于兩次全國性社區調查,探討村“兩委”干部“一肩挑”制度對項目進村的影響。實證分析的結果顯示,“一肩挑”制度對項目進村有顯著的負向作用。驗證這對關系后,我們進一步研究村莊是否有大姓以及是否設有議事會這兩個因素如何調節“一肩挑”制度對村莊項目獲得的影響。分析結果表明,大姓作為社會機制和議事會作為正式制度安排都會降低“一肩挑”制度對項目進村的負向作用,且前者的影響是顯著的。文章最后的討論指出,“一肩挑”制度對項目進村之所以有影響,可能是通過“關系機制”和“合法性機制”實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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