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與'健全城鄉機制'兩者具有深刻的內在聯系。經由對美國城鎮化進程中財稅法治實踐的考察,發現征稅活動的合法化、科學化、專業化的運行,能有效劃定公私財產權利的界限,保障征稅權法定化獨立運行與地方自治建設之間的平衡,客觀上推動了地方城鎮(市)的發展。在我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之際,強調城鎮化發展,實現改革成果的公平有序分享,應當重視民主法治建設,其核心要義包括在法治框架下的政治民主與經濟民主,即構建和推行現代化的財稅法治體系。通過對域外經驗的歷史比較考察,結合我國的現實,文章認為從明確地方在城鎮化建設中的財政權利(力)主體地位、提升預算管理中的社會參與程度、借助稅制改革厘清央地事權等層面予以推進,可有效拓寬和夯實城鎮公共服務的經濟基礎,平衡社會資源在初次分配中的層級差異,實現社會治理效率與公正的協調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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