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偵查階段事實認定的推進是一個模糊和復雜的過程。在本質上,其推進是"從某個特定的假設將解釋現有證據這一事實,到該假設為真"的論證,是一個創造性使用已知信息形成有待進一步調查(偵查)證實的假設的過程。它包含了證據整理與假設評估兩個關鍵性階段,這一階段性劃分除有助于辨識偵查思維的經驗性和開放性特征外,更提供了重新審視并優化偵查階段事實認定活動的關鍵步驟。通過對威格莫爾"論證建構方法"的拆解分析,描繪了偵查人員面對大量證據信息時證據整理和假設評估的過程,這個互動的思維推進過程不僅是假設的形成以及特定溯因推理的展開,更是論證構建過程本身??茖W系統的證據整理和精細化假設評估在保障偵查階段事實認定活動的準確性和可操作性方面具有重要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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