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2000年5月12日法律第61號)最終修正:2009年6月5日法律第49號目次第一章總則(第一條至第三條)第二章消費者契約第一節消費者契約的要約或者其承諾的意思表示的取消(第四條至第七條)第二節消費者契約條款的無效(第八條至第十條)第三節補則(第十一條)第三章差止請求第一節差止請求權(第十二條、第十二條之二)第二節適格消費者團體第一款適格消費者團體的認定等(第十三條至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差止請求關系業務等(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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