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國務院頒布并施行的《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對食鹽產銷區域的限制進行了取消,并且允許食鹽生產企業進入食鹽的銷售和流通領域,擴大了食鹽批發企業的銷售范圍,突破了之前只能在指定范圍銷售的局限,可以實現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跨區域批發經營,省級以上的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可以實現跨省經營,省級以下的食鹽批發企業可以在本省的范圍內進行經營活動,上述舉措改變了鹽業公司坐等客戶上門的營銷管理策略。因此面對這一新的形勢,食鹽定點生產、批發企業必須加強營銷渠道管理,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滿足群眾對食鹽質量和安全的需要,只有這樣才能在新的市場環境下實現食鹽定點、生產批發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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