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8年生效的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明確規定締約國須確認殘疾人在不受歧視和機會均等情況下享有受教育權利。我國政府修訂《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和頒布一系列殘疾人教育規章制度,積極落實公約相關要求。近些年來,我國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人數和比例逐年上升,接受高中階段教育和高等教育殘疾學生人數逐年增長,但殘疾人各學段受教育水平與普通人相比仍存在明顯差距,殘疾人平等受教育權利實現仍然面臨巨大挑戰。我國須積極履行《殘疾人權利公約》規定的締約國保障殘疾人平等受教育權的相應義務,探索構建融合教育支持保障體系,努力提升特殊教育質量,統籌分配殘疾人教育資源,重視殘疾人教育發展評估。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