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體系中,充分激活協商民主的運作機制,大力發揮協商民主的“商量”功能,是當前大力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需要,也是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用的需要。當前,協商民主成為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主要內容。黨的報告指出,“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要推動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統籌推進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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