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土司承襲制度是土司制度的核心內容之一,它對于元明清中央王朝治理土司地區發揮過積極作用。第一,土司承襲制度的制度化,維護了土司地區的社會穩定;第二,土司承襲制度的法治化,確保了土司制度的順利實施;第三,土司承襲制度的差異化,堅待了土司地區的。國俗而治”。元可否認的是.中央王朝在治理土司地區的過程中存在著諸多問題:一是帝國制度左右搖擺,動搖土司對王朝認同;二是朝廷命官無所作為,導致地方土司無所適從;三是各地土司爭愛不斷,危害土司地區社會穩定。這些問題在一定名盛上也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當土司政權頻繁發生冒襲、奪襲和爭襲事件,且給土司地區各族民眾帶來深重的災難時,這不僅促使中央政府對土司及土司地區控制的加強.且導致一些土司因冒襲、奪襲和爭襲而知速了中央政府改土歸流的歷史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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