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競走起源于日常行走,普通走步的速度每小時5公里左右,而競走的速度則快得多,比賽速度相當于普通走的3倍,平時也要比普通走快2倍以上。競走裁判是一項復雜的工作。競走技術裁判工作與其它田徑裁判工作的最主要區別在于:競走裁判員不僅是以秒表對運動員成績進行評定,而且更重要的是以人的肉眼觀察為依據,對運動技術是否符合規則要求,進行獨立、客觀的裁判。因此,裁判員的環境、裁判員的業務水平和職業素養這些主客觀因素也是影響競走技術判罰主要因素。本文對競走技術判罰主要影響因素進行了文獻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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