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由貿易港建設是順應國際發展新形勢,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的重要舉措之一。新加坡、香港、迪拜、美國等在自由貿易港的建設中具有較為豐富的經驗。自由貿易港的法律框架,港內貨物、人員、資金的自由流動和稅收優惠政策以及管委會的組織架構是自由貿易港設立的重要組成部分。探索設立自由貿易港,可制定單一的自由貿易港法案;允許港內貨物自由流動并實現最大限度的貿易便利化;港內限制人員居住但應擴大外國人在港內的從業范圍;采取嚴格的內外隔離形式,推動港內資金流動自由;免征或少征港內貨物及相關人員稅費;建立市場機制最大化、行政監管最小化的管理體制,從而提高自由貿易港的運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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