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國人民解放軍迅速解放新疆并對新疆的城市予以和平接管。為維護國家統一和加強邊疆民族地區的政權建設,從1949年10月至1952年底,中國共產黨采取民族平等、和平接管改造、民族區域自治的政策,以獲得各民族的支持與認同。此后,通過設立黨委、重建政權、制定治理方略、改造舊官員、選拔新干部、完善工青婦等群團組織的方式,中國共產黨分步驟、分階段對新疆省級政權、省會迪化與各級城市政權進行了和平改造和重構,組建了全新的人民政權,將長期“孤懸塞外”之地納入中央政府的有效統轄與管理之下,為新疆區域社會與城市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政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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