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多數學者認可征收碳稅能起到比碳交易更強的減排效果,但在我國稅收政策優化、企業減稅效應初顯、實體經濟發展亟待提升的大背景下,征收碳稅是否會對國民經濟產生負向影響,特別是對山西省等主要能源省份的經濟影響,在稅收政策制定過程中應謹慎對待。首先利用庇古稅理論計算我國碳稅的最優基準稅率,然后構建了山西省經濟、能源與二氧化碳排放的九部門CGE模型,利用2012年山西省投入產出表為數據基礎編制宏微觀社會核算矩陣,模擬分析了碳稅以最優基準稅率增減10%、20%征收的情況下對山西省各部門的影響,其中重點分析對于煤炭生產部門的影響。結果表明,征收碳稅可以降低各部門對高碳能源產品的消耗,對可再生能源及低碳產品的消費產生利好,實現能源結構的優化和轉型,促進碳減排。但在各部門之間的影響程度不同,煤炭開采業受到最為嚴重的負向影響?;诖颂岢鱿鄳呓ㄗh,政府應在堅定實現碳減排目標、尋求最優碳治理途徑的過程中注意經濟增長及產業結構優化的平衡發展。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