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1998年7月30日遼寧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根據2010年5月28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關于修改《遼寧省民用液化石油氣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民用液化石油氣管理,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維護經營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民用液化石油氣是指居民、餐飲服務業作為燃料使用的以丙烷、丁烷等為主要成分的液態石油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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