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國轉型期出現的社會激蕩使得社會“失范”危機加劇,并且不斷沖破和挑戰社會規范的底線,使制度規范與道德規范面臨雙重失效。但是,在我國現階段的社會環境和條件下,法治與德治絕不應該等量齊觀,法治的構建應占據主導地位,而用道德的方式治理國家是值得商榷的。道德治理對于當今社會存在不可忽視的有限性和局限性,從一定意義上說,道德危機的實質是內蘊于社會制度、體制中的公正危機、公平危機。相反,制度建設更為適合市場經濟和法治社會的需要,而且對于道德建設也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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