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合作社的委托-關系具有獨特性,通過構建符合中國農民合作社運行實踐的人激勵理論模型,并運用該理論模型對影響合作社人激勵的相關因素進行深入分析,發現核心社員努力程度與其獲取的租金成反比;核心社員努力行為的激勵與其自身經營農產品占本社總交易額的比重呈正相關;核心社員持股比例越高,其激勵程度也越大,合作社總產出水平和可分配盈余均越高。因此,對核心社員進行顯性與隱性激勵,提高普通社員在合作社領導層結構中的比例,增加合作社內部信息的透明度,對有效遏制核心社員的機會主義行為,緩解合作社問題具有基礎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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