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高費率低待遇"是中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典型特征,在各省份的制度實踐中,"高費率"非但沒有帶來高待遇,相反卻面臨著嚴重的基金失衡。對此,從勞動參與出發構建了一個解釋框架,并論證了其有效性。結果發現,臨近法定退休年齡群體勞動參與不足,導致制度贍養率偏高以及有效繳費不足,為緩解基金支付壓力政府有降低待遇提高費率的內在需求,而法定費率的提高則強化了企業避費動機,同時也會降低臨近退休者的工作意愿導致老年勞動參與不足,如此進一步導致有效繳費不足,形成"惡性循環",最終造成中國社會保險制度法定費率的居高不下,以及各省份費率、待遇和基金平衡能力間的非對稱性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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