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7年7月在深圳召開的第國際植物學大會是該國際會議第一次在亞洲舉行的大會。在大會正式日程之前一整周的命名法分會上,代表們專門就有關藻類、菌物與植物的命名法規問題進行了大量的討論并做出了相關的決定。本文總結了有關菌物命名的相關討論和決議。(1)菌物命名法管理:會議討論了菌物命名法管理特別小組委員會的報告(2016),主要涉及菌物命名法分會要在國際菌物學大會上進行(其程序與國際植物學大會上的命名法分會并行,但提案表決不設機構投票權),有關菌物命名法規的提案要在《IMI Fungus》上發表、指導性電子郵件投票的參加人員、菌物命名法分會的官員為主席和秘書以及菌物命名法委員會要在國際菌物學大會選舉等問題。這個一攬子的提案獲得65.8%的贊成票通過,帶來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變化,決定了此后在國際命名法規中如何引入、修改或刪除與菌物命名相關的規則。(2)保護名:這是在深圳會議上通過的關于菌物保護名的非常重要的議題,凡列入這些名單上的菌物名稱可得到保護,不受未列入名單的其他名稱的影響。(3)多型性菌物:有關廢除以形態類型命名的多型性菌物名稱在上一屆國際植物學大會(2011)上就已通過,但保留了有關有性型名稱對無性型具有優先權的規則。在這次深圳會議上,這個規則(57.2)也被徹底清除。現在確定菌物名稱的使用不再以其為無性型或有性型模式所標定的名稱來決定,而完全遵循發表日期的優先律。(4)地衣型真菌:地衣型真菌從來不受多型性真菌名稱的影響,但由于上屆大會上保留了有性型對無性型的優先權(規則57.2),有幾位地衣學家為了避免在地衣方面引起爭論,當時在會上提出地衣的名稱不受這一規則管轄。隨著深圳大會清除了規則57.2,任何有關地衣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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