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證券公司作為金融機構,按自身在PPP項目融資過程中的優勢,在不同的階段和環節參與PPP項目,并以資金供應者、融資服務商、資金供應+融資服務三種不同身份發揮不同的作用。證券公司參與PPP項目融資,首先要明確自身的商業定位,其次是確定參與環節,第三要選擇介入時機,最后還要強化內外部協作。為更好地促進證券公司發展PPP金融,針對券商在項目前期經營優勢不足以及法人風險隔離所引起的發起人風險配置弱化問題,建議行業協會和相關監管部門發起引入新型的信用管理工具(維好協議),證券公司在經營行為上要盡可能地提前介入,并將業務領域集中在能發揮優勢的經營期融資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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