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SNA(2008)框架下,涵蓋醫療健保產業的統計分類標準主要有兩類:一類是隸屬于中心框架的ISIC分類,一類是隸屬于附屬框架的ICHA-HP分類。其中,ICHA-HP分類派生于ISIC分類,以ISIC分類中的醫療衛生服務行業大類為核心,同時還納入ISIC分類中的醫療衛生相關服務行業以及其他未體現在ISIC分類中的部門。因此,從醫療健保產業角度看,二者既存在共性也存在差異。本文在明確醫療健保產業分類內涵的基礎上,從基本結構、生產范圍以及核算角度等方面將ICHAHP與ISIC作比較,重點探尋二者在上述方面存在差異的原因,并得出可供中國參考和借鑒的內容,為中國開展全口徑醫療衛生產業統計提供分類基礎。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