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日本發展農業生產托管已經有將近60年的歷史,是對農地規模經營形式難以推進的被動替代,也是解決農業老齡化、后繼無人問題的策略選擇,形成了較為規范的組織類型、工作流程、價格機制和政策體系。受限于資源稟賦和農業發展條件,日本農業經營主體進行作業外包的比重偏低,但農業生產托管是帶動小農戶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形式,也是解決當前農業問題的重要補充選擇;受托管業務不穩定的影響,專職提供托管服務的主體較少,很多農業經營主體將其作為調劑業務的輔助手段和擴大農地經營規模的階梯;農業生產托管運行過程中,需要通過土地調整利用組織創造托管作業條件,通過合理的作業價格平衡各方利益,通過中介機構提供支撐服務彌補托管契約的不完全性;農戶及農戶組織是具有成本優勢的服務主體。我國發展農業生產托管服務的重要性很可能超過日本。因此,要正確認識農業生產托管的作用,將其作為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的重要方式,優先扶持農業服務戶和農戶組成的服務組織,建立多元化托管中介服務體系,開辟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服務'生成路徑,加快培育新型農業服務主體,形成農業服務規模經營和農地規模經營分工協作、相互促進的發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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