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學界常將建立在情感和理解基礎之上的'同情'視為伊麗莎白·蓋斯凱爾減輕苦難、改良社會的主要手段,但在小說《露絲》中,情感和理解反而引發了各種災難:情感讓人失去自我,理解則催生利己之心?!堵督z》實際上宣揚了一種既能消除利己之心,又能確保自我意識在場的責任倫理觀。這種倫理觀同樣體現在小說形式中。蓋斯凱爾一方面借助元小說策略阻止讀者對小說人物產生'同情'或無意識認同,另一方面積極鼓勵讀者參與到為他人命運負責的倫理實踐中去。蓋斯凱爾本人同樣堅持為小說人物的命運負責。然而,由于兩種不同的理解方式,這一倫理態度引發了讀者和作者的認知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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