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分析了審判中心地位確立的主要障礙, 探討了云計算對于審判中心地位確立障礙因素的技術化清除作用.針對“ 偵查中心” 和“ 案卷筆錄中心” 對審判中心地位確立的阻礙, 提出可以引入云計算、 設立云平臺等實現對控、 辯、 審三方關系的微調, 通過訴、 辯、 審三方的共同介入弱化偵查中心的地位; 同時利用云計算技術嘗試線上庭審, 將“ 法庭” 進行時空上的延展, 以解決證人出庭難的問題.在此基礎上, 預測了引入云計算之后, 審判工作可能遇到的諸如司法數據安全和服務提供商責任不明等風險, 應根據需要對相關人員開展專業培訓和健全法律制度, 及時防范相應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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