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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團中央促進青年就業創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團省委關于就業創業工作方案的要求,圍繞應往屆大學畢業生、下崗失業青年和農村青年等群體,推進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現結合我市青年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十屆七次全會和團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精神,以推進創業促進就業,通過完善工作體系,擴大青年創業基金規模,組建創業導師隊伍,加強青年見習基地建設,強化青年創業培訓工作,開展特色活動等,全面促進青年就業創業,為“落實年”活動和丹東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貢獻力量。
二、工作目標
2009年全團就業創業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建立“縣(市)區、高校一體化全覆蓋”的青年就業創業工作體系,實現青年創業基金規模300萬元,創業導師隊伍達到50人,建設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55家,提供實習崗位550個,成立各級青年就業創業服務機構10家,完成實名制就業創業培訓2100人、農村青年就業創業培訓5000人,培養青年創業帶頭人200名,帶動就業1200人,力爭使就業創業工作覆蓋和影響青年。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就業創業工作體系
1.完善理事會議制度。建立丹東市青年創業促進會,聘請創業成功的青年企業家和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中負責就業創業工作的干部擔任促進會的理事,聘請有就業創業工作和管理經驗的企業家或學者作理事會顧問,力求建成人員層次較高,行業涉及較廣,工作開展扎實的青年創業服務組織。理事會將定期召開會議,青年就業創業動態信息,商討有關問題及對策。各縣(市)、區團委和高校團委要做好創業導師和理事的推薦工作。
2.加強青年就業創業服務站建設。在成立丹東市青年就業創業辦公室的基礎上,加強縣(市)、區和高校團組織的青年就業創業工作服務站建設,各團委要根據實際情況和本地工作特點成立青年就業創業服務機構,或企業家導師俱樂部、創業青年俱樂部、高校KAB創業俱樂部等組織,建立“縣(市)區、高校一體化全覆蓋”的青年就業創業工作體系。
(二)擴大基金規模
1.創建丹東市青年創業基金會。依托丹東青年就業創業促進會建立基金會,向社會籌募不少于300萬元的創業基金,開展促進青年就業創業的培訓和活動,組織符合基金會規定的募捐活動,支持青年就業創業理論研究,獎勵青年創業帶頭人、就業創業工作先進集體和優秀個人,發展相關領域友好交流與合作,同時完善基金管理辦法,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2.實施青年創業小額貸款項目。以小額貸款為載體,以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為動力,著力解決城市、農村青年創業過程中的資金瓶頸問題,搭建青年創業的貸款平臺,完善青年創業服務體系,幫助應屆、往屆大學畢業生、下崗失業青年、農村青年、返鄉農民工創業。各級團委要廣泛與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金融機構聯系,加強合作,擴大貸款受益面、覆蓋面,解決創業青年,特別是初次創業青年融資難問題。
(三)壯大創業導師隊伍
有針對性地培養三類導師隊伍,即企業家導師隊伍、高校導師隊伍和縣(市)、區導師隊伍,為有不同需求的創業青年群體提供實踐經驗輔導和創業素質培訓。各級團委要廣泛整合資源,從青聯和青年企業家中選拔優秀青年創業導師,同時聯合有關部門進行社會招募;高校導師隊伍由各高校青年就業創業服務站推薦,對在校大學生開展KAB、SYB創業教育培訓。組織創業導師深入到高校、社區和農村青年中,圍繞青年就業創業開展“青年創業論壇”、“創業大講堂巡講”等特色活動,為青年傳授創業知識和經驗之道,在全社會營造促進創業的良好氛圍。
(四)加強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建設
團市委、各縣(市)區和高校要聯合有關部門,開展“千企萬崗崗前實習行動”,在全市建立55家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提供550個實習崗位。依托各類企業,以市場機制為準則,以崗位需求為前提,面向在校大學生、下崗失業青年和農村青年,建立“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和網絡資源信息庫,鼓勵企業提供適宜的實習崗位,為青年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就業創業能力創造條件,為企業選人用人搭建平臺。
(五)強化就業創業培訓工作
各縣(市)、區團委、高校團委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依托本地職業培訓學校,普惠制培訓基地和高校就業培訓機構,聯合為青年提供就業創業培訓,承擔好實名制就業培訓2000人的任務。同時,打造創業培訓品牌,推廣KAB、SYB等行之有效的培訓模式。各高校要面向在校大學生開展職業生涯規劃及素質拓展,建立《個人職業生涯規劃手冊》、素質拓展檔案。各級團委也可結合實際,自主開發和選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培訓模式,采用集中授課、創業講堂、見習基地實訓、崗位練兵等方式,結合不同對象需求,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六)運用相關政策服務青年
各級團組織和青年創業服務機構要積極研究就業創業有關優惠政策,為青年就業創業提供政策咨詢和網上信息。繼續聯合相關金融機構,探索突破貸款擔保障礙,積極為青年創業和二次創業提供金融服務。通過導師輔導、創業資金、創業基地、創業培訓等服務,全面培養青年創業帶頭人,帶動廣大青年就業。
四、相關要求
1、提高認識、明確職責。各級團委必須要高度認識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市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認真研究關于青年就業創業方面的政策,加強與勞動就業部門、人事、財政部門以及金融機構的聯系與合作,以服務青年就業創業為第一要務,明確共青團工作職責,全力推進全市的青年就業創業工作。
2、加強宣傳、擴大影響。各級團委聯合地方媒體廣泛宣傳,提高青年對就業創業的認知度;通過典型示范引路,培育亮點;通過對工作進行整體形象設計和推廣,打造品牌;通過與媒體合作開辟專欄,進一步營造青年創業良好社會氛圍。開通信息服務熱線,為青年就業創業提供咨詢、指導和信息資源等服務。
各級團委要把開展青年就業創業活動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總結,并上報團市委;對活動中涌現出的優秀創業青年、創業致富帶頭人等先進典型人物要做好推薦和備案,并上報到團市委工農部。聯系電話:2131213;傳真:2164096;E-mail:。
附:2009年丹東青年就業創業工作指標分解表
2009年丹東青年就業創業工作指標分解表
項目
單位青年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創業導師隊伍(名)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家)見習崗位(個)實名制就業培(名)農村青年培訓(名)青年創業帶頭(名)帶動就業人數(名)
東 港15880300100040240
鳳 城15880300100040240
寬 甸15880300100040240
振安區1244020050020120
振興區1244020050020120
元寶區1244010050020120
合作區1244010050020120
遼東學院13550200
遼寧地質
學 院12550200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省委十二屆十一次全會、全省農村工作會議和全省農業工作會議精神,以服務全民創業、服務項目建設為主題,以服務重點龍頭企業、重大農業項目為重點,以深化改革為動力,激活農業創業主體,拓寬農業創業領域,強化農業創業服務,努力在提高全市農業系統行政審批效率方面有新的提高,在營造吸引投資興業的環境方面有新的變化,在建立健全農業創業服務體系方面有新的突破,使全市農業招商引資規模和質量有新的躍升,為保持全市糧食總產、農民收入增長率、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業項目固定資產投入增長率達到預期目標提供有效保障。
二、活動主體
局機關各科(站)、局屬各單位,各縣(區)農業部門及其工作人員。
三、工作重點
(一)培育“五支隊伍”,激活農業創業主體。
1、培育一支50人農業企業家創業隊伍。龍頭企業是農業創業的骨干力量。要以農業產業化“雙十雙百雙千”工程為抓手,鼓勵和支持具有比較優勢的龍頭企業“二次創業”,通過收購、兼并、租賃、控股和承包等方式,壯大龍頭企業規模,提升龍頭企業實力;通過開展定向投入、定向服務、定向收購,完善合同、合作、股份合作等聯結機制,提升龍頭企業帶動農民創業增收能力。要精心策劃招商項目,拓展招商領域,創新招商方式,充分利用贛臺、贛港、贛滬、贛粵四個平臺,吸引一批國際國內一流加工企業的客商到投資興業,使我市農業招商引資與農民創業互相促進、融合發展,帶動農業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2、培育一支1000人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隊伍。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創業的引領者。要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財會人員培訓,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提供人才支撐。要充分發揮財政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支持開展標準化生產、建設小型冷藏庫和“農超對接”,推進規范化建設,做大做強一批產業基礎牢、經營規模大、服務內容全、帶動農戶多、規范運作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示范社,帶領農民創業,增加農民收入。
3、培育一支1000人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種養專業戶隊伍。種養專業戶是農民創業的示范者,具有敏銳的市場意識、較強的經營本領和農技推廣應用的能力。要通過加強新型農民培訓,加大農業補貼力度,支持幫助種養專業戶完善基礎設施,提升種養殖技術水平,發展家庭適度規模經營,幫助他們變小業為大業,實現更大發展。
4、培育一支5000人返鄉農民工創業隊伍。農民工是農業創業的主力軍,具有思想觀念開放、經濟思維活躍、專業技能較強的優勢。要通過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落實優惠政策等措施,鼓勵引導返鄉農民工回鄉創業、就近就業,實現從“轉移輸出一人、致富一家”向“一人返鄉創業、帶動一方致富”的轉變。
5、培育一支1000人農民創業指導員隊伍。全面推進基層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加強對縣鄉農技推廣人員、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的培訓,建立健全農技推廣人員、農民專業合作社輔導員隊伍體系,提高服務指導農民創業能力,為農民創業提供政策、技術和市場信息等指導服務。
(二)緊扣“四個領域”,拓展農業創業空間。
1、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業。農產品加工業是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的重要帶動力量,具有增加農村勞動力就業和發揮農業資源優勢的雙重功效。要推動農產品加工業向優勢產區集中,重點發展稻谷精深加工、蔬菜商品化處理、蜜桔、冷鮮豬肉、水禽加工、水產品加工等,提高農產品加工深度、產品檔次和質量安全水平;鼓勵發展小型農產品加工企業,推廣適合家庭手工加工的項目,促進農產品就地就近加工增值和產地農民就地就近就業。
2、做大做強農業特色產業。要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創業就業潛力,圍繞糧食、柑桔、蔬菜、茶葉、生豬、白蓮、食用菌、花卉、水產、水禽等特色產業布局,大規模開展糧棉油高產創建活動,建設“一田、三園”(高標準農田,標準化果園、蔬菜園和茶園),發展一區(生態畜牧養殖小區),加快池塘標準化改造,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認證,大力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有機)食品,鼓勵各類創業主體在做大做強特色產業中創新業、建大業。一要抓好16個萬畝糧食高產創建片(含百畝核心區、千畝攻關區)、2個萬畝油菜高產創建片和1個千畝馬鈴薯高產創建片,全力打造糧油生產核心產區。二要全力推進6萬畝無公害蔬菜基地、1萬畝花卉苗木基地、10萬畝白蓮基地、12萬畝煙葉基地建設,重點是要“選好一塊地、把好兩道關(產前、產后處理關和質量控制關)、樹好兩塊牌(標牌和品牌),繼續堅持精品化發展。三要發揮水庫資源優勢,以10萬畝鱖魚等產業化基地為重點,支持映紅水產集團形成規模、品種優勢。四要以推進測土配方施肥為重點,在500萬畝農作物中推廣減量化、精準化的施肥用藥技術。五要啟動農作物病蟲害統防統治示范縣創建活動,加快推進農業病蟲害統防統治,確保水稻統防統治面積達到50萬畝。六要推廣山頂戴帽、山腰茶果竹,茶林間作、果林間作,雞—豬—沼—魚—糧等生態農業開發模式,實施大中型沼氣池工程項目50個,力爭生態模式占農業開發20%以上。
3、加快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是促進農民就地創業和增收致富的朝陽產業。一要立足各地農業特色產業和鄉村自然、生態和文化資源,聯合旅游、工會、教育等部門,積極爭取加大投入,在全市創建一批優秀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園區,建成規模以上旅游休閑農業園區120個,年經營收入100萬元以上旅游休閑農業園區超50個,引導城市居民到農村休閑度假、消費,其中,、、、、等縣(區)要抓好2-3個年經營收入超500萬元旅游休閑農業園區,其它縣至少抓好1個以上年經營收入超500萬元旅游休閑農業園區。今年,全市要啟動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活動,力爭把樂安臺大園區建設成國家級園區,鵬溪、白鷺、崇仁草廬、馬頭山等建設成省級園區,樂安桑海、白蓮博覽園等建設成縣級園區;發展休閑旅游農業,重點培育、、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規劃——、—金溪—等休閑旅游精品線路,創建金溪波爾、云溪竹海、龍泰等休閑旅游星級示范點,力爭有1個縣擠入省級重點縣。二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將收費低于政府采購標準的“農家樂”(現代農業示范園),優先列入政府會議采購定點,引導政府部門把小型會議放到農村去開,促進全市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發展。
4、鼓勵發展農業農村服務業。加快發展農業農村服務業是擴大農業就業容量、促進農業增長方式轉變的迫切需要。要圍繞農業產前、產中、產后服務需要,大力培育多元化的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鼓勵農業技術人才創辦服務實體,積極開展良種良法推廣、重大病蟲害統防統治、農機跨區作業、沼氣服務等生產;利用國家加大對農村公路、汽車農機下鄉、農村危房改造投入力度的有利時機,大力發展農村運輸業、農村建筑業;大力培育發展農村經紀人、運銷大戶,促進農產品流通和增值,實現自主創業,服務農業增產、農民增收。
(三)完善“五個平臺”,強化農業創業服務。
1、完善政策服務平臺。認真抓好中央、省委和市委已出臺強農惠農政策的落實,進一步擴大補貼范圍,提高補貼標準,完善補貼辦法,繼續印制《2012年農業補貼政策明白卡》,發放到每戶農民手中,推動政策宣傳到戶,充分調動農民創業積極性。同時,要深入研究農民創業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積極謀劃和推動鼓勵農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出臺,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管理等要素向農村聚集,為農業創業發展提供強大推動力。
2、完善項目扶持平臺。以服務重點龍頭企業、重大農業項目為重點,圍繞標準糧田、新一輪“菜籃子”工程、種養業良種工程、動植物保護工程、農業技術推廣,超前謀劃和爭取一批管長遠、強基礎的重大項目;要加快已開工項目的實施進度,加強項目管理,盡快投產發揮效益。在項目安排上,要打破所有制界限,只要符合申報條件,一視同仁,平等對待,千方百計增加對農業創業的資金投入,力爭使我市農業重大項目規模和資金總量有新突破。
3、完善技術、信息服務平臺。以基層農技推廣體系為依托,實施“農業科技入戶工程”,全力推進新品種、新技術的應用,重點推廣畜禽清潔生產、秸桿沼氣、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廠化育秧、動植物疫病防治、畜禽清潔生產、超級稻示范、棉花高產栽培、果品采后處理及加工、稻-稻-薯栽培模式等十大技術,在全市主推20-30個農業優良品種,力爭科技對農業貢獻率提高2個百分點。加快“三電合一”信息平臺建設,完善“12316三農熱線”功能,開通農信通短信服務平臺,及時農產品市場信息,在農業信息網開設農業創業服務專欄,為創業者提供政策信息、技術信息、項目信息、農產品供求信息,開展農產品推介、項目招商、咨詢投訴等服務。
4、完善農產品促銷平臺。強化品牌包裝與營銷,鼓勵、引導農產品品牌參加各類展示評比活動,推動上海西郊國際農產品展示直銷中心“廳”等名優農產品展示窗口建設,積極參與中國(南昌)綠色食品博覽會暨第二屆中國農業博覽交易會、第六屆省名優農產品(上海)展示展銷會、名優農產品(香港)展示月、第三屆綠茶博覽會和贛、滬、蘇、粵農產品采購洽談會及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等境內外知名品牌展會。舉辦市首屆農產品展示展銷會,積極組織企業參加國際性果蔬展。
5、完善權益維護平臺。扎實推進農業綜合執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建成我局行政許可網上審批平臺;嚴厲打擊假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尊重和保障農民就業創業的各項權利。要堅持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堅決糾正侵占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行為,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和服務,推進土地流轉規范化服務試點,健全農村土地仲裁體系;開展對農民建房、農民專業合作社亂收費的專項治理;充分利用農業信息網“局長信箱”、政風行風熱線和效能監測點等渠道,認真受理、嚴肅查處損害創業者利益和破壞經濟發展環境的人和事。
(四)在全市農業系統組織開展“個十百千”活動。即全市建設一個農產品加工創業基地(現代農業園區),樹立十個農業創業典型,組織全市農業部門掛點幫扶百家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培訓千名農業創業能手。
1、建設一個農產品加工創業基地(現代農業示范園區)。積極爭取農業部支持,加快推進國家級現代農業示范園區(農產品加工創業基地)建設,開辟創業孵化基地。通過降低創業門檻,促進要素集聚,開展創業示范,吸引創業者進駐園區創業,解決創業者初始階段的突出困難,把園區建設成為扶持農業創業的載體。
2、樹立十名“全市農業創業明星”。開展“全市農業創業明星”評選活動,充分挖掘和推出農民身邊的創業典型,集中宣傳他們創業過程中的觀念轉變、曲折道路、成功經驗和切身體會,充分發揮創業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為農民創業提供成功案例和現實榜樣。
3、組織全市農業部門領導干部聯系幫扶百家企業(農業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在繼續完善“辦事直通車”服務的基礎上,建立市、縣農業部門領導干部聯系幫扶重點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制度,定期走訪,聽取意見,謀劃項目,產銷銜接,開拓市場,為創業者保駕護航。
4、培訓千名農業創業能手。加強創業能力培訓,創新陽光工程、新型農民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養的內容和模式,把培訓資源向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返鄉農民工、鄉村旅游從業人員等各類創業主體傾斜,力爭全年培訓農業創業能手千人以上,提高農民創業就業能力。
(五)深化機關作風建設,進一步創優服務農業創業的政務環境。
大力倡導服務之風,強化服務意識,完善服務機制,把握服務重點,努力建設服務型機關、爭做服務型干部。大力倡導創新之風,創新發展思路,創新工作機制,創新服務方式,工作中敢于突破、敢負責任、敢于爭取,努力建設創新型機關、爭做創新型干部。大力倡導務實之風,強化為民意識,建立責任機制,努力建設務實型機關、爭做務實型干部。大力倡導廉潔之風,帶頭遵紀守法,嚴守各項紀律,廉潔自律,努力建設廉潔型機關、爭做廉潔型干部。
四、工作步驟
活動分為學習動員、組織實施、總結考評三個階段。
(一)學習動員(2012年1月20日—2月28日)
認真組織學習省農業廳機關效能年活動總結暨創業服務年活動動員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全市創業服務年活動有關會議文件精神和學習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支持創業方面的政策文件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市農業工作實際,制定開展創業服務年活動實施方案,召開全市農業系統開展創業服務年活動動員大會,對創業服務年活動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2012年3月1日—10月31日)
對全市農業系統創業服務年活動的重點工作任務進行分解,明確每項任務的牽頭科室和配合科室,并制定針對性強、操作性強的實施方案,推動全市農業系統緊密結合工作實際,創新活動載體,抓好各項任務落實,確保創業服務年活動取得明顯成效。
(三)總結考評(2012年11月1日—12月31日)
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以重點工作落實情況為主要內容,按照年初制定的績效考核工作方案,收集資料,開展自查,認真整改,全面總結,嚴格考評,表彰先進,爭取在市績效考核中取得好成績。
五、工作要求
創業服務年活動涉及面廣、要求高,全市農業系統要精心組織,密切配合,整體推進,務求實效。
一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全市農業系統創業服務年活動由局機關效能建設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協調,局效能辦具體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實施。要建立局領導班子成員聯系分管部門工作責任制,推動局機關各部門的創業服務。局機關有關牽頭部門和配合部門要按照重點工作的任務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制定工作方案,抓好任務落實。全市農業系統要把開展創業服務年活動作為鞏固我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好形勢的一項全局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思想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把創業服務年活動落到實處。
二要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充分利用日報、電視臺等市主要媒體和我局《農業信息網》等宣傳載體,大力宣傳促進農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宣傳農業創業的先進典型,宣傳農業部門開展創業服務年活動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成效,讓各項創業惠農政策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在全市農村形成“想創業、敢創業、會創業、創大業”的濃厚氛圍。
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的總體目標,進一步提升創業服務水平,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積極拓寬創業渠道,引導有創業愿望和創業能力的勞動者成為創業者,形成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工作新格局。
工作目標
通過創業貸款擴面、創業能力提升、創業平臺鞏固,使我鎮居民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相關知識知曉率力爭達到100%,符合條件的我鎮創業者申請貸款放貸率達到100%,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參加創業培訓參訓率達到100%;全鎮創業環境優良,創業氛圍濃厚。
主要內容
1、實施“創業貸款擴面”
各單位要廣泛宣傳小額擔保貸款優惠政策,放寬準入條件,凡在法定年齡內的登記失業人員、復員退役軍人、大中專畢業生、留學回國人員、殘疾人以及農村富余勞動力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人員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落實勞動密集型小企業貸款貼息政策,貸款額度在200萬元以內的,按同期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貸款額度在200萬元以上、500萬元(含500萬元)以內的,超出200萬元部分再另外按照同期基準利率的25%給予貼息。
2、實施“創業能力提升”工程
開展創業就業政策宣傳動員活動,包括“送政策”、“送服務”、“送崗位”、“送培訓”,發放政策宣傳資料,用工崗位信息,對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各類城鄉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
3、實施“創業平臺鞏固”工程
鎮社保所配備2名專職人員,各社居委、行政村、經濟開發區要配備1名專職工作人員和1名創業服務信息員;實行包保責任制,明確責任人,開展創業服務業務培訓,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加強創業扶持政策宣傳,提升轄區內居民創業環境滿意度。
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職責。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把提升創業環境滿意度作為今年的重心工作來抓。
2、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各單位要采取登門入戶、小區門口張貼宣傳材料等形式,進一步加大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宣傳力度。同時通過廣播、報刊、互聯網、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宣傳創業扶持政策、創業先進典型事跡,鼓勵引導廣大勞動者通過創業實現就業。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精神,以*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政府促進、社會支持、市場導向、自主創業的基本原則,按照市委、市政府開展全民創新全民創業活動和加快實施科學發展三年規劃的要求,圍繞科學發展、和諧發展、跨越發展的主基調,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擴大開放,建立健全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五大體系”,激活創業主體,完善創業政策,優化創業環境,放寬創業領域,保護創業成果,城市充滿創業活力,社會形成創業氛圍,激發全民創業的積極性,充分發揮創業促進就業的倍增效應。
二、目標任務
鼓勵勞動者通過自主創辦生產服務項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在實現自身就業的同時帶動更多勞動者就業。力爭用2年時間,健全政府職能部門共同組織、社會各界主動參與的管理服務和組織領導體系,建立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創業新機制,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勞動、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形成全社會崇尚創業、支持創業、競相創業的局面。2009至2010年,我市全員創業活動指數達到20%以上。創業帶動就業比例為1:5,創業活動對就業的貢獻率達到30%,創業活動對企業成長的貢獻率明顯提高,創業環境滿意度明顯增強。具體目標是要實現“六個一”:
一是樹立一批創業示范基地。新增40個創業孵化基地;建設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30個;建設24個創業示范街道(或示范社區)。
二是培育一批創業實體。新增私營企業6000家,新增個體工商戶35000戶,企業(個體戶)存活率(存續一年以上)為70%。
三是扶持一批返鄉創業典型。新增返鄉農民工創業品牌基地30家,規模以上返鄉創業經濟實體1000家,帶動農民就地就業10萬人以上。
四是培訓一批創業“小老板”。組織開展創業培訓10000人,培訓后自謀職業或創業成功率50%以上,大中專技校學生參加創業指導和創業活動的人數達到60%,畢業生當年創業人數達到5%以上。
五是建立一個創業項目庫。針對不同的創業群體,采集開發5000個的創業項目。
六是組建一支創業指導專家隊伍。依托市、縣(區)、開發區創業指導服務工作平臺,組織一支200人的創業指導服務專家隊伍。
三、主要工作
(一)建立組織領導體系,形成政府促進創業的工作推動機制
在市就業工作聯系會議機制下,成立由市領導任組長的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勞動保障部門及各有關單位組成,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層層分解目標任務,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把工作擺在全市就業再就業工作的重要位置。同時,各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工商聯、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及行業協會、企業家協會的作用,探索建立創業帶動就業的社會化運作機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工作目標任務。
(二)完善創業扶持政策體系,不斷改善企業環境
放寬市場準入,切實改善行政管理和辦證手續,強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實有利于勞動者創業的稅收優惠、小額擔保貸款、資金補貼、場地安排等扶持政策,促進中小企業和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扶持勞動者創業。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支持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不斷優化我市創業環境。
(三)健全創業培訓體系,提高創業者的創業能力
建立滿足城鄉各類勞動者創業的創業培訓體系,將所有有創業愿望和培訓需求的勞動者納入創業培訓,使創業培訓工作形成點多、面廣、覆蓋率高的新格局。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增強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加大力度支持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推進創業實訓工作。
(四)構建創業服務體系,為創業者提供優質服務
依托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創業指導服務組織和創業項目庫。根據城鄉創業者的需求,組織開展項目開發、方案設計、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扶持一批創業示范基地,發揮良好導向和典型作用。完善“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建設+創業培訓”的聯動工作機制。
(五)建全工作考核體系,確保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根據我市實際工作情況,建立完善創業帶動就業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制度,將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指標作為全市就業工作主要目標任務之一,作為政府重點督查事項,實行月統計、季度檢查、半年通報、年度考評,強化部門職責和工作任務,確保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各項工作目標的圓滿完成。
四、工作步驟
分三個階段推進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
(一)2009年1-3月為準備階段。主要工作是建立組織領導機構,開展調研,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動員大會,明確目標任務,完善工作制度,落實各級各部門職責。
(二)2009年4月至2010年11月為組織實施階段。主要工作:
1、認真研究及時完善扶持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組織勞動保障、工商、稅務、財政、人事、總工會、團市委、婦聯等部門研究促進創業的措施,提高政策的操作性和靈活性,不斷完善創業扶持政策體系。
2、加強創業培訓。開展創業師資培訓,提升創業師資的能力和水平。開展面向全體城鄉勞動者的創業培訓,提升創業能力。
3、完善創業服務機制。開展項目開發、開業指導、政策咨詢、小額貸款、后續扶持等創業服務活動。加強創業指導服務平臺建設。不斷完善改進各級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工作,提升創業服務機構的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創業專家隊伍的作用,開展針對性的創業服務活動。完善創業者協會或創業者俱樂部有關章程和制度,定期舉辦創業者沙龍、創業者論壇等,為創業搭建交流創業經驗的平臺。
4、建設創業項目庫,舉辦創業項目推介會。在全社會開展“創業金點子”征集活動,分批由專家進行點評,廣泛收集創業項目,建立創業項目庫。各縣(區)、開發區舉辦2場以上的創業項目推介會,開展技能展示、創業指導、現場咨詢、創業講座等活動。
5、創新創業融資機制。深入開展信用社區創建工作,完善評估認定標準,推進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建設+創業培訓聯動工作模式,降低融資門檻。
6、開展“邕城創業行”主題系列活動。由勞動保障部門牽頭,推進返鄉農民工“鳳還巢”工程,引導農民工返鄉創業。由人事部門牽頭,勞動保障部門、教育部門和共青團配合,結合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月活動,舉辦實施“創業進校園”主題活動。由共青團牽頭,教育部門和勞動保障部門配合,組織開展“青春與創業同行”活動。由婦聯牽頭,勞動保障部門配合開展“女性創業就業”活動。由教育、勞動保障等部門共同組織開展“創業實踐宣傳”活動。由工會牽頭,開展培訓、幫扶下崗職工、困難職工“五一創業”等行動。
7、組織創業競賽活動。在全市組織由各類創業者參加的創業競賽活動,提升勞動者創業能力。
8、開展“創業促就業”宣傳活動。通過加強輿論引導,開展政策宣傳、項目推介、表彰先進等系列活動,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創業氛圍。
9、開展專項督查。從各相關單位抽調業務骨干組成檢查組,每半年對各縣區和責任單位進行專項督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問題,保證活動取得實效。
10、舉行“鳳還巢”、“創業進校園”等工作現場會,總結交流工作經驗,推廣工作成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2010年12月為總結驗收階段。主要工作為總結活動經驗,建立推動我市創業帶動就業的長效管理制度,通過召開總結表彰會,表彰一批創業帶頭人、創業明星、創業示范基地、創業示范街道(社區)、支持創業工作先進單位(個人),舉辦創業成果展,推廣各級各部門先進工作經驗。開展涉及政策環境、公共就業服務等方面的創業環境滿意度調查,改進不足,將我市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推向深入。
五、有關要求
(一)成立組織領導機構。成立以市長為組長,市政府辦公廳、勞動保障、財政、發改委、民政、稅務、工商、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以及縣、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區)人民政府要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建立協調工作制度。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及時總結分析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統一組織、統一標準、統一實施的要求,各司其職,有條不紊地推進。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的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關于“施行擴展就業的發展戰略,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的精神為指導,具體貫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創業促進發展的方針,指導和支持百姓創家業、強人創企業、干部創事業,以培養優越的創業情況為重點,充分調動各方面創業熱情和積極性,努力構成以創業帶動就業的工作格式,把我區建設成為創業之城。
(二)工作目的:經過堅持組織指導系統、完善政策支持系統、健全創業培訓系統、構建創業服務系統和健全工作審核系統,進一步營建優越的創業氣氛,優化創業情況,鼓舞和支持更多的勞動者走自立創業之路,經過自立興辦新的生產和服務項目或企業,在完成本身就業的還,帶動更多勞動者就業,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使我區創業工作獲得分明發展。
年的詳細工作目的是:
1.扶持1800人創業成功,帶動就業9000人。經過創業完成就業占昔時新增就業人數比例不低于25%,創業帶動就業率到達1:5;
2.年新增個別工商戶4200戶、新增私營企業2300戶,新興辦個別、私營企業較上年度增進8%。創業企業(含個別私營企業)存活率(存活1年以上的企業占還期新創業企業的比例)達80%以上;
3.新發放小額擔保借款5000萬元。小額擔保借款還款率達88%以上;
4.創業指導培訓5000人,SIYB創業培訓2400人,創業培訓及格率達80%,較上年增進10%。參與創業培訓的賦閑人員、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群體遍及享用上任業培訓補助。35個創業項目進入國家創業項目庫。堅持公共就業創業實訓基地5-10個;
5.新增創業基地上積10萬平方米。設立創業扶持資金200萬元。新增在孵企業個數比上年增進10%以上;
6.開展創業服務活動(包括進街道、進社區、進校園等各類創業認識培訓講座、宣布道育講座活動等)場次12場。創立信譽社區20個。創立創業型社區10個。
二、創立工作任務
(一)堅持組織指導系統
1.增強組織指導。以區全民創業工作指導小組為依托,成立由區人民縣政府區長吳志振為組長,區人民縣政府副區長林軍、朱向梅為副組長,區有關部分負責人成員的區創立創業型城區工作指導小組,指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人力資源局辦公。研討制定全區創立工作方案、創立目的和政策辦法;協調停決全區創立推進工作中的嚴重問題,增強對全區創立工作的組織、指導以及檢查和審核。
2.營建創業氣氛。應用各類媒體,經過多種方式,積極營建想創業、敢創業、能創業和崇尚成功、寬容掉敗的社會氣氛。經過組織“草根經濟”創業演講團、舉行創業效果展、開展“創業明星”評選活動等辦法,大力表揚自立創業典型,大力宣傳全民創業和中小企業生長的典型事例,真正構成縣政府鼓舞創業、社會支持創業、公眾積極創業的優越發展氣氛。
3.優化創業情況。不斷提高區政務中心服務功能,大力履行工商、稅務證照的并聯審批準則,簡化各類手續流程,為創業者供應便當。按期對全區各類收費項目及規范進行清算,從源頭上整治亂收費景象。組織查處各類亂罰款、亂分攤等行政亂作為,切實減輕創業者和企業的擔負。完善投訴處置方法,實時處置創業者的告發投訴。堅持健全維護企業、企業運營者和個別工商戶正當權益的司法服務和司法援助系統。
(二)完善政策支持系統
1.增強產業政策指導。依據我區的資源優勢,圍繞昌古城、公司總部區、濱江商務區“三大功能區”的建設要求,修訂完善產業發展規劃,出臺區域經濟、主導產業發展鼓勵辦法,以促進金融保險、高新科技、文明構思、商貿旅行四大產業為主導的現代服務業不斷提檔升級,鼓舞依托產業園區、特征街區,興辦以配套產物和服務為特征的企業。鼓舞興辦資源節省和情況維護型企業。
2.降低創業門檻。依照非禁即入的準則,除國家司法、法律制止進入和法律規則前置審批的行業和領域,均答應創業者從事生產運營,并由運營者自立選擇,按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中、大類或新興行業運營范圍核發營業執照。執行大學生創業注冊成本“零首付”。畢業2年內的高校畢業生投資注冊成本在50萬元以下的有限公司可“零首付”注冊。放寬對新創企業和個別工商戶的運營場合注銷要求。答應創業者將居民住房作為運營場合進行注銷。
3.加巨細額擔保借款扶持力度。依據小額擔保借款目的任務額度,擴展我區小額擔?;鹨巹潱怪竭_1000萬元以上。將小額擔保借款的額度由本來的5萬元提高至7-10萬元。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借款,擔保額度由100萬元提高到200萬元,并對戶籍在我區的合股運營或興辦小企業的創業者,按每人5萬元以內、總額不超越20萬元的額度執行“綁縛式”借款。堅持小額擔保借款鼓勵機制,按昔時新增借款額度的1%安排獎勵資金,對小額擔保借款新增額和增幅綜合排名前三名的單位賜與表揚和獎勵。
4.施行稅費減免政策。稅務部分為初始型創業和“二次創業”供應寬松的征管情況。對持有《再就業優惠證》的個別運營者,按每人每年8000元的規范順次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免收屬于治理類、注銷類和證照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期限為3年。對從事社區服務、家政服務、什物租賃、維修服務、便當連鎖運營、廢舊物資收受接管應用、中華老字號運營等服務業領域的,做好相關稅收優惠政策落實。
5.落實社會保險補助政策。創業企業昔時新增就業崗位吸納持《再就業優惠證》或相關證實的就業堅苦人員和就業堅苦的高校畢業生,并與其簽署一年期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交納社會保險費的,按政策賜與養老、醫療、賦閑保險補助,期限最長不超越3年。
(三)健全創業培訓系統
1.加大創業培訓力度。擴展創業培訓范圍,將有創業愿望和培訓要求的城鄉勞動者悉數歸入創業培訓對象范圍,堅持面向城鄉各類勞動者創業需求的創業培訓系統。依托區級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大力開展創業認識培訓和創業才能培訓。探究“訂單式”、“預定式”培訓,不斷加強創業培訓的針對性和適用性。對就業堅苦人員的高校畢業生除免費參與創業培訓外,在培訓時期還可按每人每月150元賜與生活津貼。對賦閑人員和城鎮就業堅苦人員以及未就業的貧窮家庭高校畢業生自立創業并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處理稅務注銷證的,按每人2000元規范賜與一次性創業補助。
2.增強創業實訓基地建設。依托都會工業園區、創業園區、特征街區、再就業基地,堅持創業實訓基地,推進創業實訓項目試點,構成創業實訓與創業培訓有機聯接的工作機制,為創業者特別是大中專畢業生建設創業實踐的平臺。年,力爭建成5-10個治理規范、諾言優越、且有必然規劃的創業實訓基地和創業孵化基地。對每年供應10個以上練習崗位安頓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企業,經申報認定后,可授予昌區“大學生就業練習基地”,并賜與一次性獎勵2萬元。
(四)構建創業服務系統
1.堅持健全創業服務機構。堅持區、街、社區三級創業服務機構,為創業者和創業企業供應政策、信息、項目和融資指導等服務。充分發揚區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科技孵化器的服務功能,為有意創業者和始創企業供應創業征詢和創業指導服務。堅持以創業指導師和創業診斷專家為主干的創業服務隊伍,經過上門服務、集中服務、電話服務等多種方式,為創業人員供應特性化服務。要進一步夯實收集平臺,做好“昌創業網”的建設和維護,拓展服務內容,充分服務信息,加速信息更新頻率,加強鏈接功能。
2.增強項目指導。搜集市場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示范效應大、有利于“兩型社會”建設、便于創業者參加的項目,逐漸堅持創業項目庫,合時組織參與專利技能展現買賣會、創業項目博覽會、創業項目趕聚會,將項目引薦給創業者。與此還,要探究堅持創業項目市場化運作機制,經過開展日常性的創業項目開發、開業指導、項目評價論證等服務,提高創業者的創業成功率。
3.做好創業基地建設。要充分應用我區大建設、大發展的時機,大力發展產業園區和特征街區,重點發展有必然科技含量的電子、信息產業,支持東創產業園、機電設計園、珞珈信息園、曇花林藝術村等擴展規劃,構成特征光鮮的產業集群。要充分整合應用工會、共青團和婦聯現有促進創業的各類服務資源,增強下崗職工創業和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婦女創業中心建設,積極打造各具特征的創業載體。
(五)健全工作審核系統
1.堅持健全促進創業的審核評價系統。把創業政策完善落實狀況、創業培訓質量、創業服務結果、創業的初始成功率、創業不變率以及創業帶動就業的實踐結果等作為權衡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首要工作目標,列入各街道及有關部分就業再就業工作目的的審核內容。采取以獎代補的方法,推進創立工作普遍、深化地開展。要堅持科學的評價準則,會同計算、工商、勞動三方會審評價和確定的目標數據,綜合參考第三方評價、居民稱心度等。將評價后果與昔時單位評先以及獎勵掛鉤。
2.增強創業工作目的的督促檢查。區創立創業型城區工作指導小組辦公室對創立工作目的逐級分化,堅持健全目的責任系統,執行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做到責任到崗、任務到人。還堅持創業目的任務督促和審核準則,執行逐月申報、按期督查、隨時抽查、平常審核與年度審核相結合。區里每年組織不少于兩次對創立工作的檢查督促與考評,并實時傳遞工作發展狀況,推進工作目的具體落實。
三、責任分工
各部分都要結合各自本能機能特點,依據區創立創業型城區工作指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圍繞營建優越創業氣氛、完善扶持政策、加速平臺建設、拓寬融資渠道、健全服務系統等相關方面積極開展工作,落實工作責任。
區人力資源局:做好創立創業型城區工作辦公室的日常事務;負責落實創業就業的政策支持;落實全區創立工作目的;落實初始創業政策;堅持創業培訓基地,增強對城鄉勞動力的創業指導和職業技藝培訓,提高城鄉勞動力的創業才能;鼓舞中小企業及民營經濟吸納再就業人員;加巨細額擔保借款工作力度。
區經信局:會同有關單位起草全民創業綜合性政策文件;組織施行中小企業生長工程;推進“千億板塊百億園區”創立;健全區級創業服務系統。
區工商分局:負責放寬市場準入前提,支持大眾自立創業;做好全區企業注銷數、新增注冊資金、企業開戶數和凈增戶數的計算上報工作;增強創業企業商標維護;支持企業爭創著名商標。
區監察局:負責對政務服務中心和有關單位履職狀況進行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有關部分、單位落實創立創業型城區工作,受理告發投訴,嚴厲查處違法違紀行為。
區發展改革委:制訂全區三大功能區的發展戰略;組織制訂全民創業指導目次;負責放寬民間投資領域,簡化項目審批順序。
區科技局:組織參與全市民營科技百星工程;支持指導科技人員創業;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規劃指導科技型企業的創建和發展;供應相關經濟、科技目標完成狀況。
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殘聯:負責支持職工、青年、大學生、婦女、殘疾人創業。
區財務局:負責落實對創立創業型城區工作的財務支持,支持全民創業社會化服務系統和信譽擔保、投資融資系統建設。
區城管局:負責在城市治理方面研討制訂支持創立創業型城區工作的政策,處置好城市治理與活潑經濟的關系;落實文明法律的有關規則。
區衛生局:負責規范和簡化醫療等企業的創業注銷前置審批環節;支持民營與外資企業進入公用事業等相關領域。
區計算局:負責堅持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計算監測系統,按季中小企業發展狀況,每半年民營經濟發展狀況;構建全民創業計算監測系統。
區國稅局、區地稅局:負責依法對創業企業、中小企業供應稅收政策支持,供應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征稅狀況。
各部分要結合實踐,加大扶持力度,實時出臺相關配套政策。堅持由首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分擔負責人和責任部分協分配合的創立創業型城區工作機制。要研討制定創立創業型城區詳細行動方案,保證創立創業型城區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四、時間安排
開展創業型城區創立工作,是一項非常艱難的工作,需求全區上下通力合作、協調推進。按國家創業型城市的工作要求分三階段把創立工作抓實抓好。
(一)預備發動階段(年12月—年3月)
1.年元月份,完成成立創立創業型城區專門工作機構,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的和重點,出臺創立工作詳細施行細則,并上報市創立辦。
2.年3月份,召開全區發動大會,指導廣大群眾勇于創業、擅長創業、誠信創業。啟動創立宣傳工作,應用電視臺、報刊、網站等宣傳創立創業型城市的意義,在全區掀起創業。
(二)貫實階段(年3月—年10月)
1.每季度召開1—2次創立創業型城區指導小組全領大會,傳遞創立工作發展、政策落實與目的完成狀況,研討工作辦法,督促相關部分根據各自本能機能,做好相關工作。
2.檢查、督促各街道和部分貫實政策的執行狀況,實時總結、推行、宣傳在創立工作中解放思想、創新觀念、克意提高、扎實苦干的先進典型。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著眼于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從創業意識、創業能力、創業環境入手,以政府促進、改善民生為主線,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強化創業服務培訓,改善創業環境,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鼓勵更多的城鄉勞動者通過自主創業實現就業,創建創業型城市。
二、工作目標
2010年年底前,達到國家級創業型城市標準。健全政府職能部門共同組織、社會各界主動參與的創業工作管理服務體系,建立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打造寬松、和諧、充滿生機活力的有利于創業的環境,形成全社會崇尚創業、支持創業、競相創業的良好氛圍。2009年到2010年,全縣創業活動指數達到20%;帶動就業比例達到1:6;年均新增創業企業150戶;新增個體工商戶450戶;新增企業存續1年以上的比例達到70%;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創業培訓達到103人以上、培訓后創業成功率達到60%以上;小額擔保貸款發放180萬元以上;創業培訓其他創建工作指標達到國家創建創業型城市標準。
三、工作任務
建立組織領導體系,完善政策支持體系,健全創業培訓體系,構建創業服務體系,健全工作目標考核體系。
四、工作措施
(一)放寬市場準入
1.放寬準入領域。凡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一律向各類創業主體開放,國家有限制條件和標準的行業、領域平等對待各類創業主體。在組織形式、經營范圍及經營方式等方面,除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外,允許創業者自主選擇。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制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采購優惠政策,按照公開、公平競爭的原則,鼓勵和支持各類創業主體參與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投標。
2.放寬注冊登記前置條件。除法律、法規及國務院明文規定外,不得隨意增加注冊登記前置許可項目。對登記失業人員、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殘疾人申請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注冊登記的,前置審批條件可適當放寬。對法律、法規和國務院明文規定必須取得前置審批、且需具備生產經營條件后方能取得許可證或資質證的,允許辦理籌建登記,待完成籌建并取得相關許可證、資質證或審批文件后,再按實際情況核準具體經營范圍。
3.放寬登記條件。允許具備生產經營條件的創業者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及前置審批許可等材料直接申辦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創業企業設立連鎖經營門店的,可持總部的連鎖經營相關文件和登記材料,直接到門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對登記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申請個體工商戶登記的,除從事需前置審批許可的經營項目外,可申請試營業,具備基本經營條件的由工商部門核發有效期為6個月的臨時營業執照。對法律、法規未規定必須辦理工商登記的城市自由業者、農村及城鎮流動經營業戶、在校大中專學生和正在擇業的畢業生從事中小學生學習輔導服務、翻譯服務等的,除涉及前置審批許可的外,均可免予辦理工商登記手續。
4.放寬注冊資本(金)限額。注冊資本(金)達到3萬元,即可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且貨幣出資可降至注冊資本(金)的30%;單位和個人投資10萬元以上的,可設立一人有限公司。允許公司制企業注冊資本(金)在2年內分期繳付,其中投資公司制企業注冊資本(金)在5年內分期繳付;分期出資設立的公司制企業,全體股東首期出資合計達到20%即可,且不需要每個股東出資均達到20%。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返鄉農民工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申請辦理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的,不受出資數額限制,其中高校畢業生創辦企業的允許注冊資本(金)零首付。允許創業者以知識產權、專利技術、專有技術、高新技術成果等非貨幣財產出資,且不受出資比例限制;對農民興辦的有限責任公司,在土地、林地用途不變的情況下,允許以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林木評估作價出資。
5.放寬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允許創業者依據法定條件、程序和合同約定將家庭住所、租借房屋、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對將住宅改作經營性用房的,只要申請人承諾遵守法律、法規和管理規約,提交住所(經營場所)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證明文件,即可申請登記。對設立農民專業合作社因場所在農村沒有房管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的,提交所在地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即可申請登記。
(二)改善行政管理
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干預創業企業的正常經營,嚴格禁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和亂培訓等行為。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涉及創業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立項、審批和辦證手續,公布各項行政審批、核準、備案事項和辦事指南,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開辟創業綠色通道。依法保護創業者的合法私有財產,對嚴重侵犯創業者或其所創辦實體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要依法查處。對創業者在申請辦理行政許可過程中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有關部門要及時受理、限時答復。對創業者因非主觀故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違規行為,實行首次不處罰預警制度。
(三)完善扶持政策
1.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對登記失業人員、退役士兵、殘疾人及畢業2年以內的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的,工商、稅務等有關部門自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給予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前置審批的各項費用。對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自謀職業和符合條件的企業吸納失業人員就業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環保節能減排、廢物綜合利用科技項目和國家重點扶持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的投資經營所得,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2.加強創業政策扶持。對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且正常經營1年以上的,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2000元;對失業人員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期間實現自主創業的,可將其按規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對享受城鎮居民及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自主創業的,收入超過低保標準后,其低保家庭可繼續享受3個月低保待遇。
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2年內免收勞動人事費,并可比照靈活就業困難人員享受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免費享受創業項目、創業培訓、信息咨詢等聯動服務。
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自愿開展創業活動或到企業工作,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已滿20年的,經批準可提前退休;離崗的,由本人提出申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批準同意后,允許在一定時間內保留原職務級別、編制、人事關系及工資福利待遇,但最長不得超過3年,超過3年的須辦理辭職手續,達到退休年齡的可辦理退休手續;辭去公職的,辭職前工作年限視為社會保險繳費年限,所需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補助資金部分由同級財政按規定予以安排。
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進入我縣城鎮創業的農村勞動力和返鄉創業的農民工,可比照城鎮失業人員享受收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等就業扶持政策,并優先享受工商登記、創業培訓、信息咨詢、創業指導服務。
對創業者下鄉創辦、領辦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或從事特色種養業的,享受各項支農惠農政策。
對創業者創辦的企業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其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補貼。
(四)加大財政投入
根據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需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多渠道籌集促進創業專項資金,支持整合資源、加強創業服務體系和孵化基地建設,落實各項扶持政策,獎勵優秀創業項目和先進創業人員;多渠道籌集擔保資金,擴大融資貸款規模。
(五)加強創業融資服務
1.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擴大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范圍,對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士兵、軍人家屬、大中專和技工院校畢業生及返鄉農民工,有創業愿望、創業能力和創業項目的,經審核認定后均可獲得小額擔保貸款扶持,貸款額度一般不超過5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符合貼息政策的由財政予以貼息。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照人均不超過5萬元、總額不超過70萬元的標準給予小額擔保貸款,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到期確需延長的可以展期2年,展期不貼息。
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超過50人的企業,給予50萬元擔保貸款;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超過100人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的擔保貸款。
對已經享受小額擔保貸款支持且誠信經營、信用記錄好、貸款按期償還、貸款使用效果好的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人員,可準予再次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并適當提高貸款額度,視同首次貸款給予貼息。
2.積極拓寬融資渠道。推動金融體制、產品和服務創新,積極探索創新應收賬款、倉單、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股權質押、林權抵押、漁權抵押等新型擔保貸款方式,鼓勵金融機構為創業項目和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鼓勵和支持發展適合農村需求特點的多種所有制金融組織,創新農村貸款擔保模式,積極做好返鄉農民工創業的金融服務。建立健全創業投資機制,鼓勵利用外資和國內社會資本投資創業企業,設立各種形式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引導和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的設立與發展。
五、工作安排
創建工作從2009年1月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分為3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09年1月至5月)。成立創建工作領導組織機構,制定創建工作方案和實施意見,完善政策措施,進行工作部署,做好組織、政策上的準備。
(二)實施階段(2009年6月至2010年9月)。實施創建工作,落實政策措施,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三)考核驗收階段(2010年10月至12月)。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按照《哈爾濱市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任務目標》進行自查,針對查找出來的問題和不足及時進行整改,并做好迎接檢查評估的準備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創建工作,建立由主要領導負總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的創建工作機構,落實人員和責任。要按照全縣總體部署,結合本單位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認真抓好落實??h創建國家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督導,實行月統計、季分析、半年考核評估,并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要建立工作例會制度,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保證創建工作有序、平穩、順利進行。
(二)協調配合,合力推進。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樹立全局觀念和協作意識,建立協調、互動的工作機制,在認真履職盡責的同時,加強聯系溝通,搞好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集成政策,整合資源。以創建工作為平臺,在就業工作協調機制基礎上,將勞動保障、財政、工商、稅務、經貿、農業、科技等部門涉及的創業政策措施進行綜合、梳理,側重不同的創業主體,整合各類資源,構建初次創業、穩定創業、二次創業依次遞進、相互銜接的政策扶持體系,充分發揮政策的綜合效應和資源整合效力,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施項目為載體,將計生家庭創業工程與新農村建設、一村一品規劃相結合,圍繞主導產業,整合社會資源,使貧困家庭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增加經濟收入,實現脫貧致富,建設富裕文明幸福的新家庭,同時,發揮計生家庭成功創業戶的示范作用,帶動更多的家庭創業發展、少生快富,從而全面提高農村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水平。
(二)目標任務:從年起,按照“由點到面、逐步實施、全面推進“的總體思路,將雙照辦肖何廟村大棚蔬菜、馬莊辦押大村“莽塬紅”紅薯、釣臺辦梁家莊百畝大棚蔬菜、王道村養雞場、灃東辦北槐村休閑農業、馬泉辦渭店村的奶牛養殖六個創業工程示范基地,作為創業工程項目實施試點,全區至少幫扶200戶獨生子女和雙女戶家庭,每戶幫扶資金不少于1000元,從項目資金、技術、信息等方面,予以重點扶持。
(三)扶持對象:計劃生育家庭創業工程的主要扶持對象是農村落實了絕育措施的雙女戶和已經領取了獨生子女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戶中的貧困戶和低收入戶。
(四)幫扶辦法:年我區重點在雙照、馬莊、灃東、釣臺、馬泉五辦計生家庭開展創業工程,并為重點幫扶的計生家庭提供大棚蔬菜種植,果樹優化等技術,由計生局與農發辦聯合,積極幫扶計生家庭發展創業項目。今后幾年,逐步擴大幫扶面,力爭使越來越多的計生家庭享受到政策優惠,實現脫貧致富。
二、實施計劃
年3月底以前,五辦根據實際制定幫扶計劃,4月15日前完成計生家庭摸底工作,并給計生戶建立好檔案。區上將在4月底以前啟動計生家庭創業工程,9月底前對計生家庭創業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督查,11月底前進行初驗。
三、保障措施及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要把農村計生家庭創業工程作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重要舉措,納入街道辦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之中統籌安排。要成立領導小組,明確任務,落實職責。要制定確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增強計劃性和操作性,有計劃、有步驟地推行。
(二)認真搞好調查摸底和扶助對象選定。在開展農村計生家庭創業工程中,要認真對照有關標準和要求,把項目點放在干部及群眾基礎好,群眾創業熱情高的村,并通過宣傳活動,引導廣大計生家庭踴躍投入創業工程,實現脫貧、增收、致富的目標。
(三)發揮優勢,確定特色項目。要結合一村一品規劃,以及受助群眾的實際生產經營能力,靈活選擇周期短、見效快、收益高、群眾容易掌握、具有良好的市場發展前景的項目。大力支持有能力、肯吃苦的計生家庭作為示范戶,幫助制定創業規劃,力求做到幫扶一戶,成功一戶,帶動一片,不斷擴大受益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