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04 08:12:34
序論:在您撰寫公共財政制度論文時,參考他人的優秀作品可以開闊視野,小編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這些建議能夠激發您的創作熱情,引導您走向新的創作高度。
1.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目前,財政部門還普遍存在著“重資金分配、輕資金監管”,“重資金規模和數量、輕使用質量和效益”的現象。財政監督的工作重點主要放在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合法合規性的檢查上,而對財政支出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及功能作用等方面的監督缺乏足夠的重視。財政資金使用單位由于受部門利益的驅使,往往以各種方式爭取財政資金,造成一方面財政支出的壓力逐年加大,另一方面財政資金浪費現象嚴重,挪用專項資金、虛報項目規模和數量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2.財政監督方式滯后。從目前財政監督的狀況看,主要以突擊性、專項性的事后檢查為主,沒有建立起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后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這種單一、被動的事后檢查型監督方式,在工作上帶有極大的偶然性,極易造成監督盲點,并使財政監督與財政管理脫節,無法對各部門的資金運行實行全過程監控,使監督檢查缺乏及時性和有效性,不符合財政管理的根本要求。
3.財政部門內部缺乏監督機制,內部監督不到位。財政監督是對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包括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重分配,輕監督”的傳統觀念,財政對內部監督不夠重視,財政部門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監督制約的規章制度,如對轉移支付、預算追加、專項撥款、技改資金投放、周轉金使用等環節沒有完善的監督撥付、使用等方面的規定。內部監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不能從根本上防患于未然。
4.關系不順,職責不清。目前財政監督與審計監督的關系尚未完全理順,職責分工不甚明確,容易造成多頭檢查與監督盲點并存的現象。在檢查計劃上不能相互銜接,工作信息上不能相互共享,檢查結論上不能相互利用,使得監督成本提高,監督效能降低。
隨著我國公共財政框架的逐步建立,作為公共財政下的財政監督,其監督的內容、方法、手段等也必然要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進展而不斷發展。對此,筆者就進一步加強公共財政體制下的財政監督工作談些想法:
1.加快財政監督立法進程,健全財政監督法律體系。國家應圍繞公共財政的要求,盡快出臺財政監督法,提高財政監督法律層次,規范財政監督程序,賦于財政監督應有的法律地位和執法權力,切實解決財政監督立法滯后的問題,增強財政監督的執法剛性。同時,加強財政監督的理論建設和課題調研,通過各種渠道,加大對財政監督的宣傳力度。
2.積極開展財政支出績效監督工作。從“財政”到“公共財政”,改革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因此,公共財政下的財政監督的發展方向也應該是向績效監督發展,即財政監督的重點應由安全性、規范性逐步向有效性轉變。目前已開展的績效評價工作才剛剛起步,基本上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供借鑒,其評價方法、評價指標、評價體系尚處于摸索階段,但這是改革的必然方向和重要的途徑。
3.轉變財政監督方式,逐步由事后監督向事前、事中監督轉變。事后的監督是消極的,它只是被動地等在財政活動執行過程中偏離了要求或發生了違法亂紀行為之后才采取的懲治措施。懲處只是手段,有效的事前、事中預防和糾正才是目的,監督檢查應更多地著眼于未來,這也就是積極的財政監督方式。因此,可將監督檢查融入預算編制及執行的全過程,重視事前審核和事中跟蹤監控,以確保財政資金不被擠占、挪用以及科學合理的分配使用,并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糾正,防止造成資金浪費和無法挽回的損失。
4.加強內部監督,完善財政內部監督機制。財政內部監督檢點是本系統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監督對象是同事或朋友,因此,首先應糾正對內部監督認識上的偏差,即認為內部監督就是挑毛病,找岔子,是“自家人搞自家人”的錯誤思想;其次應在財政部門內部各環節(比如在轉移支付、預算追加、專項撥款、技改資金投放等環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監督制約的規章制度,從而規范財政資金的分配程序和撥付渠道,使每一環節的財政資金的運轉做到有章可循,從源頭上防止財政資金分配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違紀行為。同時,作為監督檢查人員必須做到堅持原則,忠于職守,不循私情,排除一切人為干擾,依法監督。
1.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目前,財政部門還普遍存在著“重資金分配、輕資金監管”,“重資金規模和數量、輕使用質量和效益”的現象。財政監督的工作重點主要放在財政資金的安全性、合法合規性的檢查上,而對財政支出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及功能作用等方面的監督缺乏足夠的重視。財政資金使用單位由于受部門利益的驅使,往往以各種方式爭取財政資金,造成一方面財政支出的壓力逐年加大,另一方面財政資金浪費現象嚴重,挪用專項資金、虛報項目規模和數量套取財政資金等違規行為時有發生。
2.財政監督方式滯后。從目前財政監督的狀況看,主要以突擊性、專項性的事后檢查為主,沒有建立起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后檢查相結合的監督檢查機制。這種單一、被動的事后檢查型監督方式,在工作上帶有極大的偶然性,極易造成監督盲點,并使財政監督與財政管理脫節,無法對各部門的資金運行實行全過程監控,使監督檢查缺乏及時性和有效性,不符合財政管理的根本要求。
3.財政部門內部缺乏監督機制,內部監督不到位。財政監督是對財政運行全過程的監督,包括外部監督和內部監督。由于長期以來形成的“重分配,輕監督”的傳統觀念,財政對內部監督不夠重視,財政部門沒有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監督制約的規章制度,如對轉移支付、預算追加、專項撥款、技改資金投放、周轉金使用等環節沒有完善的監督撥付、使用等方面的規定。內部監督不到位,或流于形式,不能從根本上防患于未然。
4.關系不順,職責不清。目前財政監督與審計監督的關系尚未完全理順,職責分工不甚明確,容易造成多頭檢查與監督盲點并存的現象。在檢查計劃上不能相互銜接,工作信息上不能相互共享,檢查結論上不能相互利用,使得監督成本提高,監督效能降低。
隨著我國公共財政框架的逐步建立,作為公共財政下的財政監督,其監督的內容、方法、手段等也必然要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進展而不斷發展。對此,筆者就進一步加強公共財政體制下的財政監督工作談些想法:
1.加快財政監督立法進程,健全財政監督法律體系。國家應圍繞公共財政的要求,盡快出臺財政監督法,提高財政監督法律層次,規范財政監督程序,賦于財政監督應有的法律地位和執法權力,切實解決財政監督立法滯后的問題,增強財政監督的執法剛性。同時,加強財政監督的理論建設和課題調研,通過各種渠道,加大對財政監督的宣傳力度。
2.積極開展財政支出績效監督工作。從“財政”到“公共財政”,改革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因此,公共財政下的財政監督的發展方向也應該是向績效監督發展,即財政監督的重點應由安全性、規范性逐步向有效性轉變。目前已開展的績效評價工作才剛剛起步,基本上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供借鑒,其評價方法、評價指標、評價體系尚處于摸索階段,但這是改革的必然方向和重要的途徑。
3.轉變財政監督方式,逐步由事后監督向事前、事中監督轉變。事后的監督是消極的,它只是被動地等在財政活動執行過程中偏離了要求或發生了違法亂紀行為之后才采取的懲治措施。懲處只是手段,有效的事前、事中預防和糾正才是目的,監督檢查應更多地著眼于未來,這也就是積極的財政監督方式。因此,可將監督檢查融入預算編制及執行的全過程,重視事前審核和事中跟蹤監控,以確保財政資金不被擠占、挪用以及科學合理的分配使用,并能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糾正,防止造成資金浪費和無法挽回的損失。
4.加強內部監督,完善財政內部監督機制。財政內部監督檢點是本系統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監督對象是同事或朋友,因此,首先應糾正對內部監督認識上的偏差,即認為內部監督就是挑毛病,找岔子,是“自家人搞自家人”的錯誤思想;其次應在財政部門內部各環節(比如在轉移支付、預算追加、專項撥款、技改資金投放等環節)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監督制約的規章制度,從而規范財政資金的分配程序和撥付渠道,使每一環節的財政資金的運轉做到有章可循,從源頭上防止財政資金分配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違紀行為。同時,作為監督檢查人員必須做到堅持原則,忠于職守,不循私情,排除一切人為干擾,依法監督。
從公共財政制度的建設以及公共財政公共化的角度看,中國除了要關注財政如何在城鄉之間平等化之外,還得考慮公共財政如何在農村內部進行公共化和平等化。我國的農村公共財政建設制度環境遠遠要比城市復雜和特殊,也更應得到重視,所以,今天我們要探討財政如何公共化,就農村公共財政講起。作為農村公共財政,它必須滿足公共產品提供的一般性要求,同時在農村特殊環境的制約之下,它必然具有一些的特性,否則,就不必用“農村”公共財政。本文從嘉興市農村公共財政建設的現狀出發,進而分析其公共化發展的各種制度環境,得出農村財政公共化是嘉興農村公共財政的必然趨勢。
一、嘉興市農村公共財政公共化的現狀
從嘉興市的農村公共財政建設情況看,其公共化道路現狀具有一下幾點主要特征。
關鍵詞:公共財政 地方政府投資 地方政府融資
在中國分稅制財稅體制下,中央和地方在事權和財權的分配上出現了事權的重心下移和財權的重心上移,從而導致了地方政府事權和財權的不對等,與此同時,中國轉移支付制度也不完善。因此,在中國城市化加快發展的階段,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投入較大,而大部分地方政府可支配財力遠遠無法滿足龐大的資金需求,唯有尋求外部融資。為了進行投資,地方政府繞過了法律法規的框架建立的各種融資平臺也帶來了一些問題,如巨大的地方財政赤字帶來的財政風險等。而相關實證研究表明,中國的地方政府投資并不是逆經濟周期的,而是蕭條時投資擴張,高漲時投資也擴張,容易引發通貨膨脹危險。因此,規范地方政府投融資行為至關重要。目前對地方政府投融資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融資方式創新上,而沒有將融資放在整個投融資體制的框架下來加以考慮。本文按照財政分權的“一級政府、一級財政”基本思想,通過地方公共產品將地方政府融資(財權)與地方政府投資支出(事權)結合起來,克服地方政府“缺位”、“越位”現象,破解地方政府融資難題。
1.地方政府投資支出的界定
1.1地方政府投資理論
政府投資包括中央政府投資與地方政府投資,從分工看,中央政府是投資宏觀調控的決策者和主要執行者,地方政府并不是投資宏觀調控主體,只是進行財政投資和改善投資環境。而財政投資扮演什么角色呢?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財政屬于公共財政,政府財政投資主要投資于公共投資領域,而且財政資金是公共投資資金的最主要來源。因此,公共品理論是公共財政的基礎理論。
根據公共品理論,政府是公共品的主要提供者,政府可以通過購買私人部門生產的產品來提供公共品,也可以自己投資生產公共品。這里就要區分公共投資和財政投資。事實上,在市場經濟中,公共投資是各種經濟主體以公共品為對象的投資,而財政投資的主體則是政府,財政投資與公共投資不應完全等同。與理論上界定公共投資領域相比,實際中把政府財政投資限定在公共投資領域存在不小的難度,它會遇到多方面阻力。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公共財政制度,而公共財政制度是以政府預算制度為依托,隨著政府預算制度的形成而形成的。沒有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政府預算制度就沒有公共財政制度,把財政投資限定在公共投資領域也就無從談起。但是在中國由于尚未真正建成公共財政制度,財政投資不能限定在公共投資領域,是投資領域政府作用出現“越位”、“缺位”和“錯位”現象的根源之一。
1.2地方政府投資的范圍
從上述分析可得知目前中國的公共財政制度商不完善,中國的地方政府投資范圍也有別于其他國家的情況。那么如何對其進行界定呢?按照現有財政分權的基本思路,地方政府財權與事權相統一的原理,地方政府投資范圍取決于地方政府的事權,而事權的相關規定分散見于《憲法》和其他相關法律中??偟膩砜?,與政府投資相關的事權涉及本區域內的公用設施項目和基礎設施的投資,現有的法律框架規定了地方政府投資范圍公共領域。但是現實的情況是否如此呢?
自1998年以來,我國政府就明確提出建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按照要求,對地方政府投資范圍和模式進行相應的調整,將財政投資區分為公共投資和國有資本投資兩大類,當前的財政投資主要是公共領域投資。但是從現實情況來看,財政投資占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進一步降低,財政投資變成次要地位,非財政投資成為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主力軍。僅僅依靠財政融資投資是不能滿足公共物品的需求,還需要非財政融資投資提供公共物品。綜上所述,本文的地方政府投資就是指地方政府的財政投資和非財政投資。
2.地方政府的融資方式
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人民群眾對公共品需求日益增長,地方政府通過財政投資方式提供公共品已不能滿足人民的需求,因此必須要擴大非財政投資也即廣泛吸收民間投資通過市場化方式提供公共品。與此相對應的地方政府融資方式也要作出重大調整,以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2.1地方政府融資方式
是一撥款、債務性融資、資資方式的事權。共投資領域也就無從談起。政從目前國內外地方政府融資的渠道與方式看,主要有如下幾種方式:一是財政撥款。財政撥款是政府無償撥付給企業的資金,通常在撥款時明確規定了資金用途。其資金來源一般為本級政府財政收入,用于教育、衛生公共事業;二是債務性融資。債務性融資包括地方政府的銀行貸款和地方政府債券、政府性投資公司(政府融資平臺)的銀行貸款和公司債券、信托融資等。銀行貸款是地方政府彌補建設資金缺口的另一個重要來源。三是資產(資源)性融資。資產(資源)性融資是各級地方政府利用政府所掌握的資產和公共資源籌措的資金,包括有形資產(資源)融資(如項目融資與土地融資)和無形資產(資源)融資(如特許經營權融資)。四是權益性融資。權益性融資是政府性投資公司在資本市場上發行股票進行融資或其他自籌資金,包括上市融資和非上市股權融資。
2.2各種融資方式評述
上述四類融資方式都有其自身的特色和適用范圍,綜合看來,目前主要的融資方式有:
首先,債務性融資中的銀行貸款是當前地方政府融資的重要方式之一。從全國城建投資中銀行貸款的比例變化看,2000年銀行貸款占全國城建投資資金的20.9%,2003年達到31.1%,2005年為30.8%,2007年在禁止“打捆貸款”業務后,銀行貸款仍占全國城建投資資金的28.9%,其中有近1/5的城市67.5%的城建投資資金來源于銀行貸款。
其次,資產(資源)性融資中的項目融資是當前融資機制市場化的主要方式。就有形資產(資源)融資而言,項目融資如BT(建設—轉讓)、BOT(建設—運營—轉讓)、TOT(轉讓—運營—轉讓)和PPP(政府項目與民間合作)是目前大型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方式的創新,是未來準經營性項目融資的重要方式之一。此外,土地融資也是地方政府融資主要方式之一。
第三,權益性融資中的股權上市融資目前在國內比較常見,一些以水務、交通等為基礎的交通投資公司、城司都通過股票上市進行融資,如上海城投控股就是以城市水務和污水處理基礎設施建設融資的典型。而非上市股權融資主要資金主要以外資為主,集中在一些有限的領域。
3.對建立在公共品供給基礎上的地方政府投融資模式的建議
地方政府融資方式不是孤立的,而是必須將其與地方政府投資及地方公共品供給結合起來分析。其中,提供滿足地方民眾需要的地方公共品是地方政府投融資的核心,地方政府投資是提供地方公共品的一種主要方式,其他主體投資將彌補地方政府投資的不足。所以地方政府融資要更寬泛,不僅為財政投資融資,還要為非財政投資融資。另外,針對不同的地方公共品所使用的融資方式是有差異的,同一種地方公共品的提供也可以有不同的融資方式。
3.1財政融資
財政融資來源通常由地方稅收和地方非稅收收入組成,主要用于解決本級人民政府事權范圍內的政權建設、公益性和公共基礎設施,這些投資因無收費機制、完全按市場資源配置機制無法實現有效供給,必須采用直接投資的方式,通過撥款投入加以解決,如基礎教育、公共醫療衛生、人行道等。
3.2非財政融資
3.2.1債務性融資
在地方政府不享有舉債權的前提下,地方政府不得不“沒有正門、走旁門”,變通違規操作,或者把債務分散在各部門或下屬公司,或者以為其他單位或項目提供擔保的方式籌集資金,其直接后果就是增加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隱蔽性。但對于債務融資也要區別對待:對于沒有經營收入的公益性項目要嚴格控制通過銀行貸款方式融資,適當放寬地方政府通過發行地方債券進行融資,但必須要有嚴格的控制:一是事先經過同級人大投票通過;二是要將年度債務融資總量控制在地方政府收入一定的比例范圍之內。
3.2.2資產(資源)性融資
目前項目融資主要是為那些造價高昂的基礎設施提供融資手段,因為這些項目具有潛在利潤,但無法短期收回投資成本,需要通過公共—私人合作方式來提供資金,如道路、橋梁、關口等。私人部門提供新的資金來源,可以減少地方政府當前債務并提高舉債能力,從而將更多的資金用來解決民生問題。對于利用土地等資源進行融資是著力要解決事關全體民眾的項目投資,而且資源是不可再生的,所以要采取市場的方式來進行。
3.2.3權益性融資
權益性融資模式最具代表性的是香港地鐵在2000年10月發行股票上市,政府向公眾直接出售23%的股權,實現了投資主體的多元化。國內也有很多城市在基礎設施領域已開始了這種運作,所以,這種融資方式可以解決類似地鐵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的融資問題。
4.總結
“十二五”時期是我國改革開放的關鍵階段,也是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時期。在這個重要的歷史時期,政府的作用責無旁貸,而政府投資作為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之一,對于國民經濟的意義毋庸置疑。因此,規范政府投融資模式,降低風險,提高效率是十分必要的,本文研究投融資模式的意義也在于此,希望能對解決此類問題提供相關參考。
參考文獻:
[1]巴曙松.不宜過分夸大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融資風險[EB/OL]. (20100301)[20100421] 省略.cn/plus/view.php?aid=2449.
[2]陸昂.轉型時期中國政府投資行為研究:基于公共管理者視角[D].暨南大學博士論文,2008:56-57,111.
[4]張雷寶.地方政府公共投資效率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5:1.
[5]安秀梅.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責任劃分與支出分配研究[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7:70.
[6]劉立峰.地方政府建設性債務的可持續性[J].宏觀經濟研究,2009,(11):49.
[7]陳燕.基礎設施融資模式及其演進[J].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06(11):42,44.
關鍵詞:國有資本會計;財政總預算會計;分立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長期以來,我國財政肩負著社會經濟管理和國有資本管理的雙重職能,在履行職能的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現相互混雜的情況,導致財政性資金和經營性資金使用中常出現“越位”與“缺位”現象,由此帶來了國有資本管理效率低下、國有資產流失、競爭力差等一系列問題。究其原因,在于政府缺乏把國有資本作為特殊的資產、真正的資本來運營的意識,沒有建立一種由系統財務理論支持的穩固的資本管理體制,因而不能使國有資本充分展現其資本的天然屬性。因此,要建立公共財政制度就必須適應公共財政本身的特性和要求,將國有資本徹底從公共財政的管理范疇中分離出來,還原國有資本的各種本質屬性,建立起與公共財政制度相適應的,充分發揮國有資本的各種功能的國有資本管理新體制,從財務核算角度就是要建立一種與財政總預算會計相分立的國有資本會計體系。
一、國有資本會計與財政總預算會計分立的理論必要性
(一)從二者的含義來看。國有資本會計作為一個新生概念,是最近由一些學者提出的,是一個有關國有資本運營情況的信息系統,旨在向對國有資本具有產權所有關系的有關各方(如國資委)傳遞能反映國家財務活動、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國有資本循環過程的國有資本經營業績的經濟信息。其目標在于加強國有資本的核算和監督,更好地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具有明顯的價值性。財政總預算會計是指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核算、反映、監督政府預算執行和各項財政性資金活動的專業會計。由于財政總預算會計具有操作主體的政府性、核算范圍的宏觀性和核算內容的綜合性特點,從總體意義上講,它具有社會總會計的特點,社會性特點明顯。
(二)從二者的核算對象來看。國有資本會計的核算對象是國有資本,它是指國有資產中經營性的那部分,是國家從各種渠道籌集來的資本,從本質上看,國有資本是一種資本,具備資本的一般習性,即價值性、增值性、流動性,其用途是用于以國家為投資主體的投資,具體包括由國有股權所產生的上繳利潤、撥付的財政資金、募集的民間資金、貸款等。與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相比,它更多體現的是資本的盈利性。財政總預算會計的核算對象是各項財政性資金,它不僅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還包括與國家財政有關系的企業、事業和行政單位的貨幣收支。財政資金是一個國家社會資金的主導,它對社會資金的運作有巨大的控制力和影響力。它不以盈利為目的,追求的是資金使用的社會效益。
(三)從二者所屬的系統來看。財政總預算會計屬于公共財政系統,國有資本會計屬于國家財務系統,公共財政與國家財務是兩個本質不同的系統。財政系統的運轉主體是國家權力機關、軍隊、政府及職能部門等行政、事業組織,其基本職責是履行黨政對經濟、政治、社會的管理職能,維護經濟、政治、社會的秩序,發展社會事業,財政系統的運轉以國家財政預算資金為基礎,追求資金籌集、使用的社會效益;財務系統的運轉主體是企業(營利組織),其基本職責是為社會創造物質財富,財務系統的運轉以經營預算資本為基礎,追求資本的增值,追求資本運轉的經濟效益。
國有資本與財政資金的運轉規律不同,運轉目的不同,資金來源與使用渠道不同,國有資本財務體系與國家公共財政體系是各司其職的兩個系統,因此,國有資本會計具有從財政總預算會計中分離出來單獨進行核算的理論必要性。
二、國有資本會計與財政總預算會計分立的現實必要性
我國國家財務從財政母體中分離出來獨立運轉早已在理論界達成共識,并在實踐中取得了一系列成效。
(一)以出資人制度為核心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建立。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進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國務院成立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國資委作為政府特設的相對獨立機構,代表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國有資產、國有資本的財務管理。各級國資委的成立,從體制上確定和加強了所有者或出資人的職能。國資委的成立,使得國有企業的出資人得到統一,同時責任和義務予以明確。國資委加強了對所屬企業的業績考核、產權轉讓和投融資決策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國有企業“多頭管理、無人負責”的狀況??梢?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正步入新的發展階段,以出資人制度為核心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已初步建立。雖然在運行中出現了一些不足,但它毫無疑問為我國公共財政制度的建立健全作出了重要貢獻,同時也為我們進一步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提供了現實基礎。
(二)央企分紅、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試行。2007年9月國務院出臺《國務院關于試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意見》(下文簡稱“意見”),并從當年開始對部分央企進行試點分紅:2007年進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試點,收取部分企業2006年實現的國有資本收益;中央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從2008年開始實施,2008年收取實施范圍內企業2007年實現的國有資本收益。這表明國有企業利潤獨享的時代行將終結,表明國家對國有資本經營的管理進入了實質性階段?!兑庖姟分袑匈Y本經營預算的編制提出了三大原則,其中之一就是要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政府公共預算要相對獨立、相互銜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政府公共預算分別編制,既保持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完整性和相對獨立性,又要與政府公共預算相互銜接。
這一系列的政策實施表明,政府已經意識到國有資本單獨核算的重要性,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對國家財務活動和國有資本使用加以核算和監督,從會計層面建立一套管理制度。同時要注意,從財政預算中分離出來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雖屬于財務預算,但與一般工業企業的財務預算并不相同,其屬于宏觀財務的范疇,反映整個國有經濟的資本投入與收益活動狀況,所以我們需要建立單獨的國有資本會計核算體系。
三、國有資本會計與財政總預算會計分立的意義
(一)有利于國家宏觀體制改革成果的落實。國有資本會計從財政總預算會計中分離出來后,國家財務就有了獨立的會計支撐,這標志著國家財務與國家財政在核算體系上分離開來,獲得了獨立,原先國家財務與國家財政在建制上的相互獨立得到了進一步的升華。國家財務與國家財政在賬務上徹底分家,使國家財務成為一個可以獨立運轉的經濟系統,財政性資金和國有資本配置的核算和監督問題得到解決。當國有資本會計從財政總預算會計中分離出來以后,彌補了財政總預算會計原有的缺陷,防止了國有資本的流失,保障了國有資本的順暢流轉。另外,將國有資本會計從財政總預算會計中分離出去,無疑是在給財政總預算會計“減肥”,財政總預算會計的任務更加明確、效率更高,因此財政總預算會計和國有資本會計的效率都得到了提高,這又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財政性資金和國有資本的使用效率。
(二)有利于為政府對國有資本的決策和評價提供有用信息。通過單獨設立國有資本會計,集中核算國有資本的運營狀況,尤其是對國有資本收益與再投資活動加強管理,有助于在預算制度方面將政府作為國有資本所有者所擁有的權力與作為行政管理者所擁有的行政權力相分離,實現國家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從計劃、行政管理為主向市場化運作的產權運營為主的轉變,有助于各級政府加強對國有資產經營狀況的考核和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對國有資產實行資本經營,促進國有資產在全社會范圍內的充分流動與優化組合,最大限度地提高國有資產的運營效率,發揮國有資本在國民經濟中的骨干作用。
綜上所述,國有資本會計與財政總預算會計相分立已經具備了理論基礎和現實條件,這一分立對于國家宏觀體制改革成果的落實和提高國有資本管理信息的有效性具有重要意義。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國有資本會計的核算對象與財政總預算會計的核算對象并不是完全不相關的,二者具有一定的聯系:國有資本與公共財政資金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國有資本收益的一部分作為稅收向財政部門繳納,使一部分財務收入轉化為財政資金;另一方面一部分財政投資所形成的經營性資產由財政劃轉國有資本管理部門進行資本營運,這就使一部分財政投資轉化為國有資本財務資金。因此,在建立國有資本會計的過程中要妥善處理二者的關系。
(作者單位:1.山東農業大學經管學院;2.山東行政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郭復初,吳樹暢.建立“兩級三層”新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構想[J].財會通訊,2003.6.
[2]宗承剛,董雪艷.國有資本會計研究[J].生產力研究,2009.1.
[3]李世聰.關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若干問題的探討[J].會計之友,2008.6.
論文摘 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對我國財政審計工作產生了深遠影響,也給財政審計的下一步發展提供了新的課題,尤其在財政監督體系的不斷發展壯大下,給財政審計工作帶去了新的機遇與挑戰。該文就財政審計如何應對這一挑戰做出了簡要分析。
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政審計和財政監督,決定了我國財政經濟的發展趨勢和取向。隨著財政監督體系的逐步確立和基本完善,使我國的財政審計工作產生了巨大變化。
一、對財政監督的理解
對財政監督的理解存在著三種代表性的觀點:一種觀點是從經濟運行全過程闡述財政監督的含義,以孫家琪主編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概念辭典》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指的是通過財政收支管理活動對有關經濟活動和各項事業進行的檢查和督促。另一種觀點是從廣義的角度對財政監督的含義進行歸納,以顧超濱主編《財政監督概論》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是指政府的財政管理部門以及政府的專門職能機構對國家財政管理對象的財政收支與財務收支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調查處理與建議反映活動。還有一種觀點是從財政業務的角度來闡述財政監督的含義,以李武好、韓精誠、劉紅藝著的《公共財政框架中的財政監督》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是專門監督機構尤其是財政部門及其專門監督機構為了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而依法對財政性資金運用的合法性與合規性進行檢查,處理與意見反饋的一種過程,是實現財政職能的一種重要手段。
二、對財政審計的理解
財政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對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收支活動及財政部門組織執行財政預算的活動所進行的審計監督。財政審計,又稱財政收支審計,是審計機關依照《憲法》和《審計法》對政府公共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實施的審計監督。根據我國現行的財政管理體制和審計機關的組織體系,財政收支審計包括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根據《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的規定,中央預算執行審計主要對財政部門具體組織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國稅部門稅收征管情況、海關系統關稅及進口環節稅征管情況、金庫辦理預算資金收納和撥付情況、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外收支以及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等七個方面進行審計監督。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建立和完善,財政審計逐步實現了三個重要轉變:一是由收支審計并重轉向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為主;二是由主要審計中央本級支出轉向中央本級與補助地方支出審計并重;三是財政審計范圍已由傳統的財政決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稅收和海關征管審計,擴展到預算執行審計、部門決算審計、轉移支付審計、稅收和海關收入審計、政府采購審計、財政績效審計、社會保障審計等。逐步形成了“大財政審計”的概念。大財政審計是財政審計的擴展,也是財政審計的補充。
三、財政監督中對財政審計的監督
20世紀90年代上半期,中國對原有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了一整套重大改革。會計準則的重要作用不僅得到實踐工作者的支持,而且也得到了政府財政部門的認可。與此同時,中國又全面地推進了新稅制改革,稅收的剛性通過立法途徑得到了保證。新稅制規定,當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與國家財經規章制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時。稅收征管機關在征稅時,應以國家財經規章制度的規定為準。這一規定對于理順政府與企業的關系,規范政府與企業的行為。明確政府與企業的分配秩序有積極的作用。自實施財會制度和稅制改革以來,理論界圍繞稅收原則的剛性內涵與會計準則的公允內涵的聯系和區別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從歷史發展的趨勢和邏輯來看。稅收原則體系同會計準則體系是一致的,二者都應體現社會資本和個人資本運行的客觀要求。但從某一特定的時期看,稅收原則體系與會計原則體系又是有區別的。首先,稅收原則由于階級性要求可能會做出某種強制規定,
但會計準則體系的階級性要求相對而言并不十分鮮明,審計的準則無疑應是以各項公認的會計準則為基礎的,其實我國早已有注冊會計師與注冊審計師合一之實。其次。財政監督有獨立存在的實體一財政資金言,財政實體還應包括國有資本部分;而審計則沒有獨立存在的實體。財政管理的目的應是加強財政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運行效益;而審計則只是屬于方法論的范疇,審計的階級性并不突出,國家統治的代表——各級政府需要審計,對于微觀經濟單位——公司、企業來說。加強內部監督管理、完善公司的內部審計功能。也是它們管理的重要職能。再者,財政監督包括人事監督和財經監督兩方面內容,而審計監督只有財經監督之責,并無人事監督之權。從法律角度看,一級或上級審計機關實施監督所依據的法律準繩也只能是由立法部門或財政部門所制定的各項財經法規。我國現行的一級審計機關對同級財政的審計也只能在預算法等法規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當然在這里也可能會有新的情況出現。從長期來看,稅收剛性原則不會脫離會計準則而孤立發展,稅收在它的立法時,會不斷地吸收會計準則演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東西來充實自己、完善自己。簡言之,稅收剛性既是立法的要求,也會體現會計準則演進中的精華。由于審計監督與財政監督在我們今后的財政活動中將會出現更多的交叉,而且審計監督也有由政府內部監督模式往人大的獨立審計模式過渡的趨勢。探索審計監督和財政監督各自的內容、監督范圍、監督手段、監督效率等也將會顯得日益重要。
四、完善財政審計監督機制的必要性
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財政改革與發展都要圍繞完善公共財政體系這個目標努力推進。從內容上講,公共財政體系包括公共財政收入體系、公共財政支出體系、公共財政預算體系、公共財政政策體系、公共財政責權配置規則體系、公共財政制度體系、公共財政管理體系和公共財政監督體系八個方面。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表示,在2008年財稅改革穩步,推進的基礎上,2009年將大力推進財稅制度改革。由此可見,將對我國財政審計產生了深刻影響,財政審計面臨著“五新”:一是面臨著新的財稅管理模式和管理內容;二是面臨著要確定新的審計客體和審計對象;三是面臨著要運用新的審計手段,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已經刻不容緩;四是面臨著要確立新的審計的目標,更注重績效審計;五是面臨著要適應新的審計環境,要實行陽光審計。由此可見,在公共財政制度重構過程中,要解決制度缺陷,堵塞各方面的漏洞,不僅需要財政內部的檢查監督,更重要的還要借助于財政審計的作用。通過財政審計和財政監督,發現問題和提出建議,促進各項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的完善。
參考文獻
[1]魏長生,查勇.淺談績效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現代審計與經濟,2009,(5).
[2]徐佳.論轉型經濟時期公共財政監督體制的問題和解決途徑[J].山東社會科學,2008,(12).
論文摘 要: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完善,對我國財政審計工作產生了深遠影響,也給財政審計的下一步發展提供了新的課題,尤其在財政監督體系的不斷發展壯大下,給財政審計工作帶去了新的機遇與挑戰。該文就財政審計如何應對這一挑戰做出了簡要分析。
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財政審計和財政監督,決定了我國財政經濟的發展趨勢和取向。隨著財政監督體系的逐步確立和基本完善,使我國的財政審計工作產生了巨大變化。
一、對財政監督的理解
對財政監督的理解存在著三種代表性的觀點:一種觀點是從經濟運行全過程闡述財政監督的含義,以孫家琪主編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概念辭典》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指的是通過財政收支管理活動對有關經濟活動和各項事業進行的檢查和督促。另一種觀點是從廣義的角度對財政監督的含義進行歸納,以顧超濱主編《財政監督概論》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是指政府的財政管理部門以及政府的專門職能機構對國家財政管理對象的財政收支與財務收支活動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調查處理與建議反映活動。還有一種觀點是從財政業務的角度來闡述財政監督的含義,以李武好、韓精誠、劉紅藝著的《公共財政框架中的財政監督》提出的財政監督的定義為代表,認為財政監督是專門監督機構尤其是財政部門及其專門監督機構為了提高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效益,而依法對財政性資金運用的合法性與合規性進行檢查,處理與意見反饋的一種過程,是實現財政職能的一種重要手段。
二、對財政審計的理解
財政審計是指國家審計機關對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財政收支活動及財政部門組織執行財政預算的活動所進行的審計監督。財政審計,又稱財政收支審計,是審計機關依照《憲法》和《審計法》對政府公共財政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所實施的審計監督。根據我國現行的財政管理體制和審計機關的組織體系,財政收支審計包括本級預算執行審計、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審計,以及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根據《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的規定,中央預算執行審計主要對財政部門具體組織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國稅部門稅收征管情況、海關系統關稅及進口環節稅征管情況、金庫辦理預算資金收納和撥付情況、國務院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預算執行情況、預算外收支以及下級政府預算執行和決算等七個方面進行審計監督。隨著我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建立和完善,財政審計逐步實現了三個重要轉變:一是由收支審計并重轉向以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為主;二是由主要審計中央本級支出轉向中央本級與補助地方支出審計并重;三是財政審計范圍已由傳統的財政決算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稅收和海關征管審計,擴展到預算執行審計、部門決算審計、轉移支付審計、稅收和海關收入審計、政府采購審計、財政績效審計、社會保障審計等。逐步形成了“大財政審計”的概念。大財政審計是財政審計的擴展,也是財政審計的補充。
三、財政監督中對財政審計的監督
20世紀90年代上半期,中國對原有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了一整套重大改革。會計準則的重要作用不僅得到實踐工作者的支持,而且也得到了政府財政部門的認可。與此同時,中國又全面地推進了新稅制改革,稅收的剛性通過立法途徑得到了保證。新稅制規定,當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與國家財經規章制度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時。稅收征管機關在征稅時,應以國家財經規章制度的規定為準。這一規定對于理順政府與企業的關系,規范政府與企業的行為。明確政府與企業的分配秩序有積極的作用。自實施財會制度和稅制改革以來,理論界圍繞稅收原則的剛性內涵與會計準則的公允內涵的聯系和區別進行了深入的討論。從歷史發展的趨勢和邏輯來看。稅收原則體系同會計準則體系是一致的,二者都應體現社會資本和個人資本運行的客觀要求。但從某一特定的時期看,稅收原則體系與會計原則體系又是有區別的。首先,稅收原則由于階級性要求可能會做出某種強制規定,
但會計準則體系的階級性要求相對而言并不十分鮮明,審計的準則無疑應是以各項公認的會計準則為基礎的,其實我國早已有注冊會計師與注冊審計師合一之實。其次。財政監督有獨立存在的實體一財政資金言,財政實體還應包括國有資本部分;而審計則沒有獨立存在的實體。財政管理的目的應是加強財政管理、提高財政資金的運行效益;而審計則只是屬于方法論的范疇,審計的階級性并不突出,國家統治的代表——各級政府需要審計,對于微觀經濟單位——公司、企業來說。加強內部監督管理、完善公司的內部審計功能。也是它們管理的重要職能。再者,財政監督包括人事監督和財經監督兩方面內容,而審計監督只有財經監督之責,并無人事監督之權。從法律角度看,一級或上級審計機關實施監督所依據的法律準繩也只能是由立法部門或財政部門所制定的各項財經法規。我國現行的一級審計機關對同級財政的審計也只能在預算法等法規所規定的范圍內進行。當然在這里也可能會有新的情況出現。從長期來看,稅收剛性原則不會脫離會計準則而孤立發展,稅收在它的立法時,會不斷地吸收會計準則演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東西來充實自己、完善自己。簡言之,稅收剛性既是立法的要求,也會體現會計準則演進中的精華。由于審計監督與財政監督在我們今后的財政活動中將會出現更多的交叉,而且審計監督也有由政府內部監督模式往人大的獨立審計模式過渡的趨勢。探索審計監督和財政監督各自的內容、監督范圍、監督手段、監督效率等也將會顯得日益重要。
四、完善財政審計監督機制的必要性
黨的十七大提出要完善公共財政體系,在今后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財政改革與發展都要圍繞完善公共財政體系這個目標努力推進。從內容上講,公共財政體系包括公共財政收入體系、公共財政支出體系、公共財政預算體系、公共財政政策體系、公共財政責權配置規則體系、公共財政制度體系、公共財政管理體系和公共財政監督體系八個方面。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在全國財政工作會議上表示,在2008年財稅改革穩步,推進的基礎上,2009年將大力推進財稅制度改革。由此可見,將對我國財政審計產生了深刻影響,財政審計面臨著“五新”:一是面臨著新的財稅管理模式和管理內容;二是面臨著要確定新的審計客體和審計對象;三是面臨著要運用新的審計手段,開展計算機輔助審計已經刻不容緩;四是面臨著要確立新的審計的目標,更注重績效審計;五是面臨著要適應新的審計環境,要實行陽光審計。由此可見,在公共財政制度重構過程中,要解決制度缺陷,堵塞各方面的漏洞,不僅需要財政內部的檢查監督,更重要的還要借助于財政審計的作用。通過財政審計和財政監督,發現問題和提出建議,促進各項公共財政管理制度的完善。
參考文獻:
[1]魏長生,查勇.淺談績效審計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現代審計與經濟,2009,(5).
[2]徐佳.論轉型經濟時期公共財政監督體制的問題和解決途徑[j].山東社會科學,2008,(12).